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1年12月01日 星期四

    超标十元,廉租户该住哪儿

    《 文摘报 》( 2011年12月01日   02 版)

        李女士2008年搬进济南怡苑新区,在当初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时,收入符合租住廉租房标准。但是从今年起,李女士开始领取退休金。李女士领取退休金后,年可支配收入为16652元,比申请标准多了10元钱。

        按照规定,李女士就要退出廉租房。

        济南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处处长贾萌介绍说,像李女士这样,虽然年收入多了十几元钱,但还属于无房户,搬出廉租房后将“无家可归”。

        “让她退房实在是有点不通人情,房管部门不妨提高她的租金,还是让她住下去吧。”家住济南纬北小区的徐丽燕老人说道。

        “让李女士干些小区里卫生打扫等力所能及的事,抵偿她超标的费用,让她住下去。”在济南大观园一家商场上班的王慧娜女士建议说。

        山东大学李铁岗教授认为,廉租房制度出台的初衷就是解决城市低收入贫困家庭、弱势群体的住房问题。制度是有一个严格的界限,而这个问题也需要考虑人情在里边,现在应该对这个政策做一个弥补和修改。

        (《工人日报》11.26 孙覆海 葛红普)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