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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11月24日 星期四

    “偷”出来的贪官

    《 文摘报 》( 2011年11月24日   03 版)

      4月10日凌晨,俩小偷潜入山西省忻州市园林局宿舍,进入公务员郭某家内盗走现金29.5万元及白金项链、白金手链、黄金项链、黄金戒指等物品。事后由于郭某不敢报案,俩小偷又伪造证件以反腐为名勒索郭某及其家人。目前,小偷已落网,郭某已被立案调查。 

      小偷“偷”出贪官,早已不是第一次了。贵州省长顺县政协原副主席胡方瑜、广东省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原党组书记李军等贪官东窗事发,都与小偷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倘若更进一步,把情妇抖出贪官、矿难砸出贪官、日记写出贪官、离婚原配骂出贪官、香烟撂倒贪官等统统加进来,那这种“另类反腐”的黑色幽默意味就更浓了。

      反腐倡廉工作是一项伟大和阳光的事业,绝对不能把重任落到小偷、情妇等角色上。这也就是说,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回到正常的制度轨道上,并且要常抓不懈,不放过任何一个看似无足轻重、无关紧要的细节。值得强调的是,很多时候,我们并不缺相关的法律和制度,缺的是强有力的执行力,以及足够的决心和勇气。

      (《法制日报》11.19 陈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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