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花钱、没效率,是一些政府部门花纳税人钱时的两大毛病。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这钱花得自由,没什么拘束,想不大手大脚都难。看着一些部门一些人花钱如流水,公众想着心里痛,却没什么辙。
从制度设计上看,对政府花钱勤俭节约、提高绩效,有一套较为科学、规范的制度保障。通俗地说就是,这钱该不该花、怎么花的、花得如何,都得有说法。具体说就是要花钱先论证、花钱过程要公示、胡乱花钱要问责等,这样就堵住了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漏洞。
很多事情,由于在实践中受到诸多因素制约,导致制度在执行中走样,一个好端端的制度最后就沦为虚设。这样的教训已经十分深刻。
比如,对申报项目的合理性、可行性的论证。现实中,我们见过很多论证,其实都是走过场,做做样子而已。原因就在于,无论参与论证的专家还是官员,总奈不过权力和人情面子。所以,要确保论证的科学性公正性,就需要配套制度,比如专家、官员随机抽样,同时匿名等。虽然很难绝对做到,但总能力求论证得公正公平一点。
对钱花得不当的将问责,问题的难点在于主管部门能不能赏罚分明,别领导之间一勾兑,最后就什么责也不问,只是在数据上重新调整一下而已。每一笔款项对应一个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这很有点科学管理的味道,其难点则在于具体评价指标的确定是否科学合理,评价结果的效力能在多大程度上发挥。
在公示环节,公示理念喊了这么多年,公示制度常常被解构也是不争的事实。在哪里公示,如何公示,如果没有做出规约,公示同样会成为一场没有公众参与的自娱自乐。因此,政府部门花钱的公示平台,应该是便于公众广泛参与的大众平台,公示的内容应当让人看得懂,看得明白。说白了,就是钱具体花到哪儿了,得报个明细账。就如同寻常百姓家庭每月开支,是买肉了还是买衣服了一笔一笔说清楚。
(《京华时报》11.17 李光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