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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11月15日 星期二

    还征地农民平等的权利

    《 文摘报 》( 2011年11月15日   06 版)

      近日,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在谈征地纠纷时说,农民不是反对征地,而是担心权利不能得到有效保障。他的这番谈话引起了媒体的关注。

      地方政府对农民土地的征用,往往不是平等的市场交易过程。政府一般是以很低的价格,强行将农民的土地圈占过来,再以高价拍卖出去。政府从巨大的差价中获得了巨大的收益。

      对于农民,土地的意义不仅是一种不动产,而且还是一种特殊的保障形式。它至少可以为贫穷的农民提供食品、住房、就业、养老保障。因此,政府征用农地,就必须充分考虑土地保障的特征,必须以社会保障来置换农民的土地保障。如果不具备提供社会保障的条件,政府就不应该征地。甘副总督察说“实现被征地农民的市民化不仅是转户口,而是要让他们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市民待遇,包括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等社会福利和保障”,意义就在于此。

      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更希望“一次性”搞定。在给予农民低价补偿以后,把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推向社会、推向未来,让农民挣扎谋生。

      只有给予农民平等权利,才可能彻底消弭“征地”引发的各种问题、矛盾。

      (《羊城晚报》11.8 胡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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