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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11月15日 星期二

    十七届六中全会·专论

    论当代中国文化的“魂”与“体”

    《 文摘报 》( 2011年11月15日   06 版)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强调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文化建设中的灵魂作用。

      任何文化都是所蕴含的精神价值与承载其精神价值的物质基础、传播形态的有机统一。文化的精神价值是文化的“魂”,是文化思想性的根本体现;承载文化精神价值的物质基础和传播形态是文化的“体”,是文化实现教育功能、以文化人的基本途径。正确认识、把握当代中国文化“魂”与“体”的辩证关系,更好实现二者的有机统一,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必须解决好的一个时代性课题。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包括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这四个方面的内容。作为当代中国文化的“魂”,它对当代中国文化的性质、方向、目的和功能,始终起着具有决定意义的灵魂作用。

      离开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魂”,当代中国文化就无法在全社会形成统一指导思想、共同理想信念、强大精神力量、基本道德规范,甚至会导致思想混乱、信念动摇、精神懈怠、道德失范的恶果。

      当代中国文化有其“魂”必有其“体”,“魂”与“体”是相伴而生、相随而行的,二者谁也离不开谁,这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一方面,文化之“魂”是文化之“体”的“主心骨”,它决定着文化之“体”的支撑力和生命力。离开了“魂”,“体”就缺失精神价值的统合和滋润,就会空洞无物、苍白无力,失去根基性和思想性,甚至偏离正确的方向。另一方面,文化之“体”是文化之“魂”的“承载器”,它决定着文化之“魂”的传播力和影响力。离开了“体”,“魂”就无所依附,难以传扬,文化的精神价值就难以实现,从而也不可能真正达到以文化人的目的。由此可见,文化的“魂”与“体”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统一体,前者无疑必须重视,后者同样不能轻视。“魂”强则“体”健,“体”健而“魂”愈强。无论现在和将来,客观形势越是要求看重文化的“魂”,就越要同时把强健文化的“体”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然而,我们也必须看到,当代中国文化之“体”还远远不够强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传扬因受某些条件制约展开得还不够充分。因此,大力强化文化之“体”对传扬文化之“魂”的功能作用,是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光明日报》11.9 章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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