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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11月03日 星期四

    通俗与低俗的界线

    《 文摘报 》( 2011年11月03日   06 版)

      在文艺发展的长河中,通俗与高雅从来是二水争流、相映成辉,雅俗共赏更是一种难得的追求。低俗、恶俗才是应受到批评的。那么,通俗与低俗的界线在哪里?

      一、对审美宗旨的态度:审美是文艺的本质要求。通俗与高雅只是表现方式不同,共同的宗旨是通过弘扬真善美、鞭挞假恶丑给人以美的享受和有益的精神启迪。低俗做法的宗旨则相反,它是为迎合低级趣味而放弃文艺的审美理想和批判功能:其一是用生理快感代替审美,比如毫无批判地展示各种脏话与丑态以制造感官刺激,把玩病态心理和变态行为以挑战人们的神经。其二是抛开起码的道德评价和价值判断去“原汁原味”地描写性动作和性欲望以增加卖点。

      二、对崇高信仰的态度:崇高是“伟大心灵的回声”,敬畏崇高是人类普世信仰的重要内容。作为灵魂工程师,通俗作品与高雅作品一样,都会对崇高精神、对象征国家尊严和伟大牺牲精神的人和事怀有敬仰之心,或给以激情书写或进行深入发掘。而恶俗的要害就在于,不仅回避崇高而且嘲弄崇高。

      三、对保护隐私的态度:合格的通俗作品以对社会生活的独特发现制胜,低俗之作才专以暴露隐私为卖点。

      (《人民日报》10.25 李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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