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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10月25日 星期二

    贫困生如何界定

    《 文摘报 》( 2011年10月25日   02 版)

        据《广州日报》报道,湖北经济学院近日规定,凡是有“就餐卡消费过高,经常在外大额就餐者”、“有抽烟、酗酒、赌博等不良习气者”、“有与学生身份不相符合的高档消费现象者”不能被认定为贫困生。据悉,家庭经济困难者只有被认定为贫困生,才有获得国家助学金等资格。

        贫困生如何界定?还应实事求是,而不应过多地作道德评价。抽烟并不是法律禁止的行为,大学生有权决定自己是否抽烟。如果说抽烟是“不良习气”,全国3.56亿烟民难道都染有“不良习气”?

        此外,用抽烟来衡量是否为贫困生并不公平。香烟价格有高低之别,价格高的烟才会影响到对一个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评价。许多高校热衷于制订标准,但许多标准却被人为控制,在实践操作中,并不把标准当作一回事。有关贫困生的认定问题,标准固然重要,但比标准更重要的是,程序上的公平、公开和公正,舍此,则不可能真正让人信服。

        (《法制日报》10.17 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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