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房产加名税”到“月饼税”,一些人好像已经形成了对税收的“条件反射”,一提到收税,第一反应就是反对。
公众为什么会形成对税收的抵触情绪?如何排解这种情绪?记者近日专访了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樊勇。
记者:在您看来,现在公众对税收的抵触情绪,是因为税负过重吗?
樊勇:税负的轻重,是一个相对概念,它需要与纳税人享受到的福利相比较。比如,甲交了两元的税,乙交了3元的税,不能简单地说,乙的税负比甲重。如果甲交了两元的税,享受了1元的福利;乙交了3元的税,却享受到了3元的福利,比较而言,其实是甲的税负重于乙。
从这个角度来看,公众之所以会出现对税收的抵触情绪,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在他们看来,自己缴了税却没有享受到应有的福利。当公众觉得政府收了钱没办事,或者没办好,他们就会将情绪发泄到税收上。
记者:如何排解这种情绪?
樊勇:关键在于提高公众享受的公共服务与福利水平,让他们在心理上对享受的公共服务与福利感到满意,这就需要政府财政支出的规范、透明与结构优化。
(《中国青年报》9.15 向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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