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0月31日,江苏省溧阳市民周女士和丈夫倾尽2万元积蓄在溧阳市民政局下属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处买了两份保险,按照民政局当时的说法,等到他们夫妻二人年龄分别达到55周岁和60周岁时,每月可领取450元和750元的养老金。
2010年7月,周女士快满55周岁,当她到溧阳市人社局咨询时,却遭到了拒绝。人社局表示,该保险无法兑现,只付4000元利息办退保。按照银行利息分段计算,1万元的保险,如今连本带利只有12000元。“对这个结局我不能接受,这与当时他们的承诺简直是大相径庭。”周女士气愤地说,
此后,周女士先后17次到溧阳市民政局和人社局交涉都无果。今年8月12日,她将溧阳市人社局告上了法庭。
日前,溧阳人社局农村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蒋阳主任称,养老金待遇比预期的低,是因为利率降低导致,不是溧阳民政局和人社局单方面调整的。根据1992年民政部一个规定开展县级农村养老保险业务,并根据当时的利率印制了宣传材料,当时的测算是按照年复利率12%计算养老金,1996年,银行利率下调,利率从10.98%下降到2.25%,当时的测算可以拿到450元一个月,现在每月只能拿到100多元。“我们都是执行的民政部文件和国家政策。”而且全国老农保都是执行同样的政策。
对于民政和人社部门的解释,周女士很难接受。她认为,按照所谓的“现在的养老金待遇比预期的低,是由于国家规定的利率降低导致的”,溧阳民政局当时根本就没有明确告知,而且这十多年来也一直没有告知,如果早知道如此,完全可以早早退保,将这笔钱用来投资做其他事情。
据了解,目前该市大概有3万多人遇到此类困局。
(《扬子晚报》8.23 张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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