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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08月25日 星期四

    山东兖州推“先看病后交钱”模式

    《 文摘报 》( 2011年08月25日   01 版)

        病人住院不用先交押金,出院只缴纳自付部分——最近,山东兖州市中医院的“先看病,后交钱”改革引发社会关注。

        从2010年底起,兖州市中医院出台“新规”,不再要求“危重急”病人、有医疗保险或农村合作医疗的患者等交住院押金,只需出院时缴纳自付部分费用。确实困难、一时难以交医疗费用的居民,可以和医院签订还款协议,一至两年内还清即可。

        “一些病人以前因凑不够钱,小病拖成大病,还有的治到一半就走人。”内科病房护士长王静说,那时感觉自己“就是收债的,天天催钱,现在医患关系融洽了很多,住院病人也增加了。”

        需要说明的是,在兖州市中医院,并非所有病人都可以“先看病、后交钱”。如因交通事故受伤致病责任尚未明确者、因打架斗殴受伤致病者、未参加医保者,仍不能享受这一政策。  (《京华时报》8.22 王海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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