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京城大盗袁宝洪因抢劫3起、盗窃8起,被北京海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此后,他在看守所中主动坦白了500余起罪。相关部门间仅核实289起,涉案金额已达757万余元。袁宝洪成为近年来检方公诉的罪行最为严重、涉及数额最大的北京盗窃犯。
近日,袁宝洪再次在北京市一中院受审,他在自述中说:“我已经几近疯狂。”在光天化日之下作案,令他感觉格外刺激;而在公检法门前频频得手,不仅仅意味着偷窃成功,更有点挑衅的意味。“我就是要在他们的门口干,就是做给他们看的”。
(《京华时报》7.25 孙思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