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在河南省濮阳基层法院看到,一种中国式人民陪审团的做法正在这里尝试:对有重大社会影响、涉及群体性利益、矛盾纠纷激化和影响稳定的刑事、民事案件,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由各界群众组成人民陪审团,代表民意参加庭审,庭审直播,当庭评议,拿出意见,体现民意;意见不一致时,投票表决。
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马村在调整宅基地时,曹某获得了村内一块闲置土地的使用权,后来,张某外出回乡,看到曹某占用其宅基地,认为曹某侵犯了宅基地使用权,将其诉至法庭。
4月25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特邀请9名人民陪审团成员参加庭审。
休庭后,9名陪审团成员从法律运用、乡俗民约、大多数群众容易理解、接受的角度提出“不予支持”的建议。合议庭经过评议,认为人民陪审团的建议非常到位,充分反映了民意,遂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
近两年来,濮阳市两级法院全面试行人民陪审团已参审刑事、民事案件153件,95%的案件服判息诉,无一起涉法上访。
(《光明日报》5.19任生心 赵 达 刘先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