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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05月24日 星期二

    “带车求职”发生纠纷难维权

    《 文摘报 》( 2011年05月24日   03 版)

        带车求职,就是求职者在应聘驾驶员职位时,带上自己的车一起应聘。

        记者在某搜索引擎上看到,很多人在网上发布带车求职信息,甚至有专门的“带车求职网”。不少驾驶员认为,一人加一车能增加就业成功的砝码,一些中小企业也的确欢迎这样的求职者,尤其是一些货运公司或快递公司。然而,有的用人单位并不承认“带车求职者”是本公司员工,由此引发的争议日渐增多。

        为此,律师提醒,《租车协议》不能代替劳动合同,而不签劳动合同便于企业规避责任,对求职者来说却有一定风险。由于很难被认定为劳动者,不仅基本权益难以保障,如果在协议履行过程中遇到受伤、被骗等事件,维权难度也要大得多。此外,带车求职者多为没有营运资格的私家车,无法为乘客上意外伤害险,万一发生意外,乘客的利益也难以保证。

        (《解放日报》5.18 陈琼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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