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鸡东县居民韩东通过经营权转让,获得该县向阳镇一块土地的承包权,但他实际承包的林地面积与合同相差5000多亩。韩东多次找镇政府协商未果后,将之告上法庭。一审韩东胜诉后,上百名村民上访,鸡西市法院撤销判决,发回重审。重审镇政府败诉,大规模上访再次发生,导致审理法官被停职,终审判决被撤销。其实,数次上访都是由镇政府组织策划,上访村民是他们花50元一天雇来的。(《中国青年报》5月19日)
镇政府不履行合同,表明法律在他们心里没有多少位置。如此确定的事实,如此明白的法律关系,法院判镇政府败诉,实属无懈可击,然而镇政府却对判决结果难以接受。也许在他们看来,堂堂政府输给一个普通百姓,是天大的耻辱,所以他们不惜动用公款,不惜破坏社会稳定,一定要争个高低。
权力欺负权利,韩东的权利受到侵犯,法律是他权利的最后屏障。
可惜,作为法律意识和文化知识还很缺乏的农民,很多还不能意识到这一点。也许,对于农民来说,50元一天的工资是不小的诱惑,或者他们被一些花言巧语蒙蔽。所以,向阳镇很多农民被镇政府策动,做了不明智的事。
向阳镇镇政府利用老百姓的知识缺陷,蛊惑他们破坏法纪,实在是无良政府。韩东称,县政府的有关领导曾让鸡东县公安局的人找他谈话,表示换届时不想出事儿,并以限制他的人身自由相威胁。看来,镇政府无良,县公安局也不怎么明白事理。
(《中国青年报》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