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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05月17日 星期二

    驴友遇难 召集人无责

    《 文摘报 》( 2011年05月17日   03 版)

        去年1月11日,北京徒步旅行爱好者铁镐(网名)在网上发出“天山夏特古道徒步穿越”的帖子。6月1日,铁镐与另外9名驴友一起前往乌鲁木齐。6月8日,在渡过新疆木扎尔特河时山顶的冰雪突然崩塌,包括铁镐在内的6名驴友全被冲到了河里。其中,网名为青城的驴友遇难死亡,网名为彦小新的驴友被河水冲走,后经公安机关寻找并确认死亡。

        彦小新的父母将铁镐诉至密云法院,索要各项经济损失62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自助式户外运动系一种不同于常规旅游的活动,其采取的一般不是常规的旅游线路,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彦小新作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民事主体,完全可以根据自身的身体条件及经验,对是否参加穿越活动及可能存在的风险作出判断和选择。

        被告铁镐在网站上发帖时已经对风险进行了提示,并在活动中组织购买了必要的安全救助工具,在渡河遇险时对其他落水队员进行施救等,而且没有证据表明铁镐召集组织此次活动是以盈利为目的,据此认定,铁镐已经尽到了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对彦小新之死并没有主观过错,彦小新之死系意外事件导致。

        近日,密云法院判决驳回彦小新父母的诉讼请求。

        (《北京晚报》5.12 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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