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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04月26日 星期二

    立法允许博弈 方向不可走偏

    《 文摘报 》( 2011年04月26日   01 版)

        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再次对行政强制法草案进行审议,这是自2005年以来第四次审议这部法律草案。以1999年行政强制法的起草来算,历经12年仍跌宕于审议。

        可以看到,客观利益相争所形成的阻力是影响目前立法进度主要因素。一方面,侵犯公民利益的权力“乱”用,“滥”用,使得公众即便对草案规范行政强制权的力度都不甚满意,另一方面,行政执法人员则认为行政机关必要地行政强制权未充分授予。可见,公众和权力部门在权力约束的程度上有很大的感受差异。

        行政强制法涉及多方利益,利益主体间的博弈是不可避免的,也是正常的。值得警惕的是,立法的困难很多时候来自行政机关一方的阻滞,而草案在设定权上向行政机关利益倾斜的步步“退让”,都可能使最终确立的法律带有立法机关对行政机关妥协的印迹。一旦立法陷入到没有原则的妥协中,即使法律得以仓促制定,也难达成理性共识,进而出现执行上的新问题。

        (《长江日报》4.22付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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