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湖北团全团会后透露,铁路检察院转制划归地方的计划中央已经批准。
据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甄贞透露,改制目前已经有了具体的时间表,主要内容是人财物如何与铁路系统剥离。比如“人”,铁路检察官、法官将纳入国家公务员系列;经费、设备、住房则由当地负责,实现属地管理;业务上则由省检察院指导。今年6月之前,全国76家铁路检察院,71家铁路法院都要回归普通司法系统,纳入到最高检和最高法的“麾下”。
最高检原铁检厅厅长陈振东向记者介绍,改制之前,一个铁检分院,可能管理着不同省市的基层铁检院。比如北京铁检分院,下辖北京市、天津市和石家庄基层铁检院。
改制后,天津和石家庄两家基层铁检院可能会出现两个“婆婆”:人财物“婆婆”属于天津市和石家庄市,业务“婆婆”属于北京市。按照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检察长应由人大任命,那么两地的检察长是由天津、石家庄任命,还是北京任命?两地检察院的工作,由天津、石家庄人大审查监督,还是由北京人大监督?“这可能是最扯皮的地方”。陈振东说。
属地管理要解决的另一个问题是在财政支出方面。一位最高检铁检厅的老检察官介绍,铁路检法两家大约有7000多人,每年所需经费大约在3个亿左右。改制后这部分经费由地方负责,在经济不发达地区,可能给当地财政带来相当大的负担。
甄贞告诉记者,业务和人分离的问题确实存在,不过她表示乐观,毕竟时间表都定下来了,“先划分完了,以后再调整到位。”
(《南方周末》3.31 黄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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