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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04月07日 星期四

    “渔业线”的异化之忧

    《 文摘报 》( 2011年04月07日   01 版)

      我国在黄渤海、东海、南海,与朝鲜、韩国、日本及越南等国家的渔业暂定共同作业水域划界,目前已经基本完成;主权线划定方面,目前我国仅与越南在南海北部湾完成,其他海域的海洋主权划界基本停止。 

      这些出于解决鱼权争端考虑而划定的渔业线,使得我国传统渔场出现了缩水。比如中日、中韩渔业协定的生效就使我国相关地区渔民缩小了约10万平方公里的渔场,此外受限制渔场还有26万平方公里。

      北海渔民黄会从2004年开始每年至少去一次南沙海域捕鱼,但伴随着极大的风险。有的周边国家先派飞机去侦察,发现渔船后就派出武装船来抓,“有中国渔政船在的时候,他们不敢抓,渔政船一走,他们就出来追捕我们。”由于南沙渔业生产涉外风险逐渐增大,一段时间里赴南沙作业渔船很难找到工人。 

      此外,在多位专家看来,渔业线划定后渔船撤出争端海区除了使渔民收益受损外,还可能留下更大的隐患。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教授修斌指出,渔业线划定、主权线未定这种现象,很可能导致某些邻国逐渐强化渔业线的“主权”功能,最终将渔业线当作“既定事实”海界。 

      实际上,在我方赴南海作业渔民不断受到抓扣的同时,中国周边的某些海上邻国,纷纷采取实际控制、国内立法、国际联盟等多种手段,试图将这类侵犯中国海洋权益的行为事实化、合法化和国际化。 

      对此,部分受访人士建议,我国应暂缓与周边相关国家谈判划定新的渔业线。渔政等部门应该不断争取扩大我国渔民到暂定共同作业水域捕鱼的配额,弱化渔业线的界限色彩。“现在,没有必要把更多的力量放在限制我国渔民进入共同水域捕鱼上面,这不太明智。”中国科学院海洋所教授窦硕增说,在已划定的共享水域,我国要寸海必争,共同水域实现权益最大化之后再谋求发展。

      (《瞭望》2011年第13期 闫祥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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