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上午,广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召开一场网友座谈会,议题涉及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众多领域。一名72岁的前女子中专女校长罗列一系列不正常社会现象,包括芙蓉姐姐、求美减肥而饿死,女大学生、研究生“傍大款”甚至当“三陪小姐”,甘当“全职妈咪”甚至是“二奶”或“小三”。
她在现场献策:当代女性教育要培养女性“敢于并有能力超越自我、超越男人、超越前人,冲破挡在面前的‘玻璃天花板’”;“要增强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认识到必须跟得上社会发展而且有更快的速度,不当‘木桶理论’中那块‘短板’”;女性应“学会在男女还不那么平等的社会环境中脱颖而出”。
但是,这个“教育女性”的“女性教育”,真能改变我国性别方面的种种怪现状吗?
对于性别不平等,不应只是教育未成年人,也不仅是针对“女性”,而应面向社会进行性别平等观念的普及和教育。人们并非因为“素质不够”而不平等。素质,来自法律、政策和制度对个人的赋权。
(《东方早报》3.30 李思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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