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文件对特聘教授的考核有严格规定,但奇怪的是:教授不到岗而学校依然承认。对此,举报者分析:“大家各取所需,国家出钱,绝对是双赢啊。”
岁末年初,新语丝网站上的一篇举报文章,把48岁的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长江特聘学者、副院长刘泉声教授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这篇网帖直指刘教授违规兼职,同时担任多所高校和科研院所全职岗位工作。
记者就此展开了调查,发现人才争夺背后隐藏着一条多方受惠的灰色利益链。
兼职时代的典型样本
在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的网页中,刘泉声出现在专任教师一栏中:2009年7月起,刘成为该院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二级教授;2009年11月,刘就任该院副院长。
与此同时,在山东科技大学网站上,刘泉声又作为山东省政府“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出现。匪夷所思的是,在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的网站上,在研究队伍研究员一栏中,他的身份则是该所二级研究员。
相关文件对“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的工作时间提出了明确要求:保证聘期内每年在受聘高校工作9个月以上。“泰山学者”特聘教授也被要求每年须在岗工作9个月以上。网上虽然找不到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对二级研究员的要求,但作为正式在册职工,似乎每年在岗工作时间也要9个月以上。
举报者就此推算,“刘泉声教授一年在三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应该是27个月,可是1年只有12个月,那么刘泉声教授是会分身吗?”
兼职的确存在
记者就此致电刘泉声。电话中,刘泉声称,“这件事情我也不想多说,当时双方单位都是知道的。通过评审之后,包括(山东方面)用人单位,包括省里的相关职能部门,都来做过调查、考察,也专门开过座谈会。作为兼职应该是双方认可的。”
他表示,自己2007年受聘为“泰山学者”,因为本身是兼职,一直拿的是补贴,没有拿山东科技大学的全额工资。2009年,他帮山东科技大学申报了一个山东省的重点实验室,申报成功之后就再没有去过,不久申请了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被武汉大学聘任,因此多次口头上向山东科技大学提出过辞职,而且此后没有再去领补贴,也不知道是否还在发放。
刘泉声还表示,自己同时仍在帮山东科技大学做一些远程的推动,比如科研项目的争取,把学生带到武汉来培养,还有给本科生研究生做讲座。但他也坦言,至今没有收到过山东科技大学的正式解聘通知。至于中科院武汉岩土力学所网上的简介,则是很早就有,自己离开的手续没有办完。
山东科技大学宣传部负责人表示,“学校聘请刘泉声教授做‘泰山学者’在前,学校没有过失。”该负责人还证实,刘泉声教授仍然是该校“泰山学者”,“在学校比较尽职尽责,个人品质、敬业精神都不错。”
千里兼职只为钱?
在帖子中,举报者把刘泉声多方兼职的原因归结为,“为了岗位津贴”。
“长江学者”的待遇有明文规定,特聘教授奖金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0万元,同时享受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此外,高等学校必须为聘任的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配套必要的科研经费,并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自然科学特聘教授科研配套经费不低于200万元。
“泰山学者”的待遇也有类似规定:在第一期工程实施中,省财政每年给予每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10万元、所带学术团队5万元岗位津贴,每年为每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提供5万元科研补助经费。
针对兼职挣钱的质疑,刘泉声回应,“我从来没有这个本意。我这个学科现在处于国家大规模建设的时期,单纯想赚钱的话是很容易的,而且比这个赚得多得多。”
灰色利益链凸显
对于记者的致电,刘泉声在电话中很惊讶,“这个问题你们为什么要关注?(兼职)已经是一个普遍现象,我知道有人兼职十多家单位的都有。就是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也有这个问题”。
上海交大熊丙奇教授对此有过专门研究,在他看来,政府部门设置这些人才系统的初衷是好的,“但是,目前符合需求的中高端人才数和岗位是不对等的。”他介绍了一个典型的讽刺细节:把每个大学和科研院所对外宣称的院士数相加,肯定远远大于两院公布的院士数额。
既然各类文件对特聘教授的考核作出如此严格的规定,不到岗学校为何会答应?按照举报者的解释,其背后有一条灰色的“生态链”:“这个钱一个是教育部出,一个是省财政出,不加重学校负担,两个学校还以有个特聘教授为荣,增加单位学术考评的力度,这样的话,只有傻瓜才会认真考核特聘教授的到岗时间,大家各取所需,国家出钱,绝对是双赢啊。”熊丙奇教授对这一观点表示认同。
(《中国青年报》3.21雷宇 庄郑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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