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因为做生意急需用钱,向我借了60万元,并说“赚钱后一定返还”。但他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一直没还我钱。
后来我听说,我朋友因怕我上门讨债,逃到了外地。请问:我朋友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我应该怎样维权?
【律师解答】:
您朋友的行为构不成诈骗罪,只能是按民事上的欠款纠纷来处理。
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您朋友并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是向您借钱做生意。是因经营不善,导致没了还款能力,并不存在欺骗行为。
您朋友向您借款,属于您和他之间的借款合同行为,只是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他出现了违约行为。所以,您可向其追究违约责任。如找不到对方,可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他还款。
(《法制晚报》3.9 汪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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