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婆婆和梁伯夫妻生活在广州,都是60多岁的老人,女儿也早已结婚生子。前不久,老两口闹上法庭要求离婚。
据介绍,被告梁伯同意离婚,同时认为财产分割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原告梁婆婆则要求离婚,并且不在乎财产分割。负责此案的广州市天河区法院法官张瑞平不解:是什么原因促使两位共同生活了30多年的老人要求离婚呢?
张法官调查后发现,两位老人的女儿已经成年,并已结婚生子,但女儿女婿都没有正式工作,现与他们共同居住。梁婆婆长年照顾女儿女婿的日常生活,而梁伯退休后则与人合伙做生意,长期在外,并一直溺爱女儿、纵容其不外出工作和自食其力。梁婆婆据此认为梁伯放任女儿“啃老”,无视她退休后还要长年照顾成年女儿的痛苦,而梁伯长期在外,梁婆婆也认为是逃避家庭责任、不关心她的表现,所以要求离婚。
法官据此判断,老夫妻共同生活了30多年,没有发生过感情纠纷,也没有多大的矛盾,双方的感情基础较好,并未破裂,反复劝解梁婆婆后,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决定逐渐动摇。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两人打消离婚念头,拿着调解书离开了法院。
(《羊城晚报》2.26 董柳 天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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