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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01月27日 星期四

    敬畏民意

    《 文摘报 》( 2011年01月27日   06 版)

        民意就是民众的愿望,民众的需求,民众的评判,民众的心声,民众的舆论,民众的信任。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人民的利益应当是其根本的价值追求,民意则是其执政的唯一合法性基础。

        “权为民所用”。党和国家的所有权力都是为了增进人民群众的公共利益,是政府服务人民的工具。权力本身不应当是官员的目标,公民的利益才是权力所要实现的最终价值。

        要实现这种价值,政府的政策必须建立在民意的基础上,必须反映民众的心声,满足公民的需求。要使政府的政策体现民意,要用好人民群众给予的权力,就需要一整套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的制度。

        “权为民所赋”。党和国家的所有权力源于人民,都是由人民群众给予的。

        在民主政治条件下,人民应当就是拥有合法权益的公民。所谓民意,就是公民的意向。“权为民所赋”的基本前提,就是掌握国家权力的党政官员应当是公民的民意代表。国家应当有一套公平公正的程序和制度,确保政府官员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的利益代表,成为广大公民的民意代表。在现代民主政治条件下,选举制度、代表制度和罢免制度就是最重要的授权制度和限权制度。

        “权为民所有”。在民主政治条件下,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才是国家主权的掌握者。

        在传统的民本政治下,民意只是工具;统治者重视民意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只有在民主政治下,民意才成为价值,执政者重视民意,是为了维护公民的权益。只有民主政治,才能为自由、平等、人权等公民政治权利提供基本的制度环境。

        能否从制度上保证民意的向背成为执政者权力去留的决定性因素,是“权为民所用”、“权为民所赋”和“权为民所有”的试金石,也是民主政治的试金石。

        敬畏民意,要认真对待民意,要有科学的决策机制,善于将公民的需求转变成政府的政策。敬畏民意,就要大力推进民主法治。

        (《南方周末》1.20 俞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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