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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0年12月18日 星期六

    国统区的通胀奇观

    《 文摘报 》( 2010年12月18日   05 版)

        打仗是世界上最费钱的事情。国民党政府发动内战,计划3~6个月剿灭“共匪”。可是事与愿违,内战打了2年,军费高居不下,巨额的财政赤字,使得中央银行不得不大量增发纸币。从此,恶性通货膨胀一发不可收拾。

        由于生活费用不断上涨,国统区产生了两个反映时代特点的概念,即所谓“底薪”和“实际薪津(金)”,意思就是基本薪水加上物价津贴:实际薪金=底薪基数×薪金加成倍数+生活补助费。

        1946年3月,国民政府通知:生活补助费基本数为法币5万元,物价加成倍数为150倍。1946年12月,生活补助费为17万元,物价加成1100倍。所以底薪为600元的教授实领薪金83万元法币,可买23袋面粉。可是到了1947年5月上旬,物价加成涨到1800倍,生活补助费增加到34万。一个教授所领的薪金142万元,不够买10袋面粉。

        1948年9月,国民政府实行币制改革,以金圆券代替法币,一个教授的月薪设定为金圆券122元。1948年8月19日,上海市米价每斤金圆券1角3分、面粉每袋7元6角、猪肉每斤7角3分、生油每斤6角,表面上看物价还可以接受,可是从10月以后市面上就没有“限价”商品了,人们只能在黑市高价购买生活用品。物价刚刚稳定不久,便又急速上涨。

        1949年上半年,浙江大学教授夏承焘在日记中记载:“1月4日,米价已至700元一石。”“6日,午后买食物,费百余元。”“7日,过大街购一帽,金圆百元。物价猛涨惊人,午后过珠宝巷口,买金买银洋者甚拥挤。金圆券,将成废物矣。”“9日,午后与家人进城购日用衣物,费600元。物价一日数变,金圆券亟须脱手。”

        金圆券发行仅1个月时,总发行为12亿元。但到1949年6月时,已增至130万亿。比10个月前初发行时增加24万倍。金圆券钞票面额不断升高,最终出现面值100万元的大钞,各式买卖经常要以大捆钞票进行。5月,一石大米竟要4亿多金圆券。

        进入1949年,金圆券贬值速度已经不是早晚市价不同,而是按钟点计算了。机关单位里,管生活的人领取工资后,先不发给本人,而是先跑到市场换成银元、港币或美钞,再来按人分发。

        许多地区干脆拒用金圆券,最后连军队也不要金圆券了,西北军政长官张治中电陈总部:“5月份发出薪晌金圆券,各部队以市场拒收,均原封退还。请求财政部改发银元,以免运送金圆券徒增机费负担。”

        (《文史参考》2010年12月上 文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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