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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摘 2013年03月01日 星期五

    社会戾气与权利观念

    熊培云 《 书摘 》( 2013年03月01日)

        作者在本文中提出一个观点:今日中国似乎形成了一个戾气弥漫的“互害型社会”。将正义的诉求扭曲为一种以血还血的报复、仇恨的宣泄,许多言说者缺失察纳雅言、包容异己的公民之德或君子之风。自由需要反抗,但反抗并不必然带来自由。不尊重他者权利的反抗,往往会走向自由的反面。

        任何一个人,只要他不是过于闭目塞听,都不会否定这样一个事实,即今日中国社会暴力流行,戾气弥漫。大街小巷,人们憋着莫名的火气,细微的磕碰都可能引起一场骂战。回家打开电视,没几分钟你便会听到主人公痛断肝肠的哭喊——“我要报仇”。接通网络,各式有关暴力与怨憎的新闻扑面而来:有人开车冲撞行人,有人持刀杀幼儿园小孩,有人冲进讲堂朝老者扔鞋……即使是你量身订做的微博,也会因为某个不合时宜的观点“听取杀声一片”。早上一个与多数人相近的观点使你成为“社会栋梁”,晚上一个与多数人相悖的观点又让你化作“民族败类”,被人喊打喊杀了。

        回望词语的江山,这优雅的汉语,形神兼备,凝练丰盈,曾是多少人的精神家园!在那里有“昔我往矣,杨柳依依”的青涩程旅,有“暮春三月,江南草长”的故国情怀,有“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的温婉别离,有“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苍茫悠远,有“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寂寞安宁。即使一旦归为臣虏,也有“四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山河”的人生壮阔。

        传统儒家文化不忘熏陶中国人如何知书达理,风范儒雅,修齐治平。林语堂在《中国人》中强调中国人注重人格培养,诸如和平主义、知足常乐、稳重、耐力等等构成中国人“老成温厚”的性格。在他看来,中国人欢乐、幽默、大度、心平气和,具有那种在艰苦环境下也能找到幸福的无与伦比的天才,正是这些精神使他们

        得以享受这个平凡的生活。而这一切,恰恰是当年欧洲人所欠缺的。

        然而环顾当下,人们不再就事论事,动辄暴戾相向。此情此景,你忍不住要去叹息要去寻问,这世界怎么了?这古老而优雅的汉语,何以戾气缠身,落魄至此?那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的优雅中国,究竟跑到哪里去了?

        转型期的社会戾气

        戾气,或曰暴戾之气。这种遇事即爱使狠斗勇、取径极端的心理或风气,会以多种暴力形式体现出来,如话语暴力、行动暴力以及其他各种隐性的暴力与强迫。

        具体到当今社会戾气的形成与发展,除了以往尤其是革命年代的暴力思维、暴力崇拜影响犹存,一个最不容忽视的原因恐怕还在于社会转型期权力的不受约束与社会公正的长久缺失。而社会戾气、弱者心态只不过是由政治失序与社会失序诱发的一种反抗形式。社会随时可能分化、组合成“我们—他们”两大阵营。正气被戾气裹挟前行,这种紧张态势渐渐发展为“见官即仇”、“逢官必反”乃至“逢不同意见即反”的心理和事件。

        社会成员之间,互害型社会成形,“阴谋论”泛滥,世界一分为二,没有中间地带。独立表达意见的中间阶层,也难免被贴上各种标签加以声讨。当强者继续肆无忌惮的时候,弱者隐蔽的暴力倾向也被激励。社会溃败、社会暴戾化似乎变成了对吏治腐败、公权暴力化的一种回应与反制。

        网络上的戾气螺旋

        一个社会,面对经年累月的不公平与非正义,如果没有基本的愤怒与憎恨,自然不正常。但若是只剩下愤怒与憎恨,甚而发展为一个戾气弥漫的互害型社会,将正义的诉求扭曲为一种以血还血的报复、仇恨的宣泄,

        乃至殃及无辜,只能说这个社会不仅失去了爱的能力,也失去了就事论事的能力。

        关于这个时代的“杀气重”、“戾气重”,互联网是一个重要的取景器。每个人似乎都急于表达,而非倾听;急于征战,而非协商。在嘈杂的广场上,相遇的不是人,而是各式各样的噪音。网络的匿名性与便利性使许多人断章取义,借题发挥,最终汇流成一股股“人挡杀人,佛挡杀佛”的话语暴力。有好事者甚至成立网站,虚拟了沾着血色的绞刑台,声称要绞死他们所要反对的人。

        传播学有个“沉默的螺旋”的理论,意思是指人们在表达自己想法和观点的时候,如果看到自己赞同的观点,并且受到广泛欢迎,就会积极参与进来,这类观点越发大胆地发表和扩散;而发觉某一观点无人或很少有人理会(或被群起攻之),即使自己赞同它,也会保持沉默。最后结果是意见一方的沉默造成另一方意见的增势,如此循环往复,便形成一方的声音越来越强大,另一方越来越沉默下去的螺旋发展过程。

        由此可见,“沉默的螺旋”并非只有沉默一端,亦有鼓噪一端,会促成“戾气的螺旋”。这也是网络上中间意见阶层严重缺位之根本原因。极端情况下,有些网民自成正义之师,甚至急于行动,将网上的暴力延伸至网下,不只是对异己的言论不宽容,甚至出现人身攻击。和历史上的许多悲剧一样,被攻击者被单方面赋予了单一身份,被排除在这个群体之外。

        单一身份与暴力身份本是一个中性词,身份认同也并不必然带来灾难。甚至,它还是一个好东西,因为身份认同会给人一种共同体的感觉,是人类生活丰富性与友情的源泉。

        人爱自我标榜,也爱给别人贴标签,喜欢以局部代替整体。值得反思的是,我们标识一件物品,通常是为了增加其辨识度。然而,当我们将某个人贴上一个负面的标签,并且将其简化为唯一身份的时候,暴力便已经在酝酿。因为别无选择的单一身份抹杀了人的多元群体特征与多重忠诚。它像海水一样,可以将每个族群、每个人围成一座座孤岛,从此孤立无援。

        回顾人类历史,路易十六被杀头,因为在革命者眼里他的唯一身份是暴君。犹太人被赶杀,因为在纳粹分子那里他们的唯一身份是犹太人。同样,在中国盛行阶级斗争的年代里,当一个人因为“地主”、“黑五类”、“阶级敌人”等别无选择的单一身份而被批斗时,他身上所有其他关系或者身份属性便立刻消失了。此时,他不再是一位父亲、儿子或者丈夫,不再是乡亲邻里,甚至也不再是劳动者。他只是“寄生虫”、“剥削者”、“伟大事业的破坏者”等污名的集合体,其他归属关系的消失切断了他应得的一切救济渠道与同情心。

        今日中国帽子满天飞,这些帽子在公共讨论中也沦为单一身份,不仅导致话语暴力,而且衍生出基于单一身份的杀戮与残酷。201O年3月23日,郑民生在福建南平实验小学杀死8名小学生。任何心智正常的人都知道郑民生恨令智昏。然而,面对如此悲剧,有人仍坚持认为郑民生此举系“弱者”的无奈反抗,而这些官家和富家的孩子并非无辜,因为他们一出生即有“原罪”,既然享有父辈依靠特权占有的更多社会资源,就应该承受更大的社会风险。当郑民生冲进幼儿园的时候,“官二代”、“富二代”成了这些孩子单一的、别无选择的负性身份。正是这些标签,给他们带来杀身之祸。

        从反抗到自由,另一种可能

        中国自古并不缺正义的诉求,也不缺反抗,然而血流成河的反抗并没有换来美好社会,反而往往加重了社会的互害。为什么?

        中国历史上虽然起义无数,仍不过是从暴民到顺民的过程,所谓“若要官,杀人放火受招安”。即使“皇帝轮流坐”,有幸完成了改朝换代,也没有完成中国的革命,因为并没有培育出现代意义上的公民与私民,没有使中国社会脱胎换骨。

        从热爱反抗到热爱自由,这恰恰是一个社会由传统走向现代的关键。现代意义上的反抗,不是为了报复,而是为了自由;不是为了走完臣民与暴民的钟摆,而是为了建立现代国家与公民社会。

        自由需要反抗,但反抗并不必然带来自由。以自由为目的的反抗,指望建立的是人人可以享有自由秩序,

        而被戾气包裹的反抗,你死我活的反抗,不能包容异己的反抗,没有慈悲的反抗,不尊重他者权利的反抗,往

        往会因为抛弃了权利原则而走向自由的反面。

        在此意义上,身处转型期的国家,若要减少社会暴力与戾气,除了在政治上确保社会公平正义外,更重要

        还在于培育公民。而培育公民的关键,就在于培养其权利观念,做到托克维尔当年所期许的,“权利观念明确的人,可以独立地表现自己的意志而不傲慢,正直地表示服从而不奴颜婢膝。”(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

        换句话说,能够拓展并捍卫自己的自由,同时不对他人喊打喊杀的,正是权利观念。无媚骨,无戾气,有的只是权利观念下的高贵与优雅。(摘自《思想国》,新星出版社2012年8月版,定价: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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