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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摘 2012年03月01日 星期四

    把脉“民调时代”

    李松 《 书摘 》( 2012年03月01日)

        民意调查的最大优点,在于调查更广泛、更专业、更规范,结果更为准确全面,而且政府居于主动地位了解民意,对政府一些决策更有参考价值。

        2010年7月27日,溽热的北京王府井大街上,刚刚答完一份民意调查问卷的北京某大学学生王丽告诉记者:“都是一些知名的调查机构,内容主要涉及一些民生问题。我愿意配合这样的调查。”这是王丽当天答完的第二份问卷。不远处,还有不少人也在访问员指导下回答问卷。    

        近年来,随着我国民主化进程的加快,民众对公平和公正的追问意识增强,城市管理、社会发展乃至国家立法、政府决策、干部的选拔任用、官员的政绩考核评价、升迁等诸多方面的工作,都不同程度地引入了民意调查程序。同时,越来越多的民众也逐渐认知并参与到这项社会活动中。 

        中央党校政法部黄小勇副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了这番蓬勃景象后面的社会背景:“现代化使得政府决策越来越复杂,越来越依赖于知识而非简单的经验,民意调查能让决策者客观地获得关于决策事项所包含的丰富信息,为政府科学、民主、依法执政带来了新契机。在此基础上,畅通社情民意通道,了解民意所向,决策者才能最大限度地作出正确决策。这是汇聚民智、提升执政能力的重要手段。”    

        “社会矛盾凸显期”催生民调兴起

        我国民意调查机构的兴起,有着其深刻的社会背景和政治背景。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群众利益诉求、意见表达及价值判断呈现多元化特征,各种社会矛盾日益凸显。因此,政府需要倾听民众呼声,了解民意,同时民众也希望获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鲁照旺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认为,近年来,群体性事件及个体极端行为时有发生,这是社会矛盾爆发的主要体现,而预警机制的缺失又往往使这些矛盾处于失控状态。在这种情况下,社情民意调查对各级党委政府而言,显得十分迫切而又必要。    

        “现在公众对于参与政府公共政策制定过程的愿望越来越强,不仅表达自己对于现有的公共政策的看法,更多的还希望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想法。”新生代市场监测机构副总经理肖明超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过去很多事情,政府只需要告诉民众一个结果,或怎么执行政策。但是目前,民众对于知情权的要求大大提高,互联网加速了与政府有关的信息传播的速度,对政府的政务公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正因为如此,政府已经到了一个必须倾听民意的时代。”他进一步解释道,“主要有三方面原因:首先,收集民意可增强政策执行的可行性和操作性;其次,收集充分的民意可以看到民意的未来走向,以便于政府可以尽快作出政策调整,包括建立预警体系;再次,收集民意可多角度保证政策的合理性。”    

        “民意对政府的重要性在提升,民意调查机构正是一个科学、系统地把民意传递给政府的重要渠道。”零点研究咨询集团董事长袁岳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一方面是民众不满足仅靠媒体、人民代表表达诉求,还希望继续拓宽诉求渠道。一方面是政府开明了,愿意听到民意民声,使决策有更多民意基础。这两方面力量结合,推动了民意调查的产生。”

        效果取决于决策者

        “以前政府获取民意,采取的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形式,反映的是个案,往往是出了问题才去调查,政府是被动了解的一方。”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社会发展室主任李炜认为,“民意调查最大优点,在于调查范围更广泛,调查方式更专业、调查手段更规范,结果更为准确全面,而且政府居于主动地位了解民意,对政府一些决策更有参考价值。”    

        不过,“由于缺乏制度规定,民意调查结果在决策中的作用,主要取决于决策者个人的民主观念和民主作风。”黄小勇认为,“不重视民意具有极大的危害性。长期以来,某些决策者认为决策事务是专业性技术性事务,认为决策类似于在追求数学意义上的真解,无须考虑民意。然而,被决策者忽略的民意最终总要参与进来,并往往形成对决策的抵制和反对。”    

        黄小勇举例说,近几年发生的厦门PX化工项目的流产、绿坝——花季护航软件的暂停、番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搁浅,都是典型事例。他呼吁,决策者应拋弃对决策事务的传统工程技术观念,而应将决策事务看作是关乎民众利益的公共事务,必须听取和重视民意。    

        当然,“不排除一些决策者因为民意调查结果与部门意图之间的冲突而罔顾民意,只有民意调查结果获得广泛的公共舆论支持,在社会压力之下才会对决策形成重大影响。”黄小勇说。  但大势所趋的是,“在民意型决策时代,政府的第一要务已经不是要解决决策者脑子里有没有民意的问题,而是要解决民意如何进入决策的问题。”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所长喻国明教授认为,“政府决策只有充分综合各方利益,听取民意才能让公共决策效率得以整体提升。”

        结果与感觉相差悬殊

        记者调查了解到,在我国各种民意调查纷纷进入民众视野的同时,随之而来一些调查结果与社会感觉不相符合的现象,不可避免地使民意调查行业蒙上了一层挥之不去的阴影。    

        2010年4月12日,北京市有关部门决定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再延续两年。零点调查公司受有关部门委托进行民意调查,有90.4%被调查者支持继续实行限行措施。新浪网的网络调查却显示,79.3%受调查者反对,赞成者仅占17.8%。同一事件得出大相径庭的两个调查结果,引起诸多争议。    

        北京市此前也发生过同样的事件。2006年12月,北京市卫生局公布了对全市50家三级医院当年下半年患者满意度情况的调查,结果平均满意度高达97.6%,19家医院满意度100%,最低的一家也在92.5%。结果一公布,舆论一片哗然。       

        近年来民意调查造假事件中,江苏“调查门”事件引人注目。2009年2月,江苏省对南通市的启东、海门、通州等地全面达小康情况采用随机抽样的电话访问方式进行民意调查,当地干部要求受访群众按照事先专门发放的标准答案回答提问,有不少中小学还专门放假一天,让学生背熟答案“协助”家长应对电话调查。    

        “这是典型的亵渎民意。”北京某调查机构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负责人无奈地告诉记者,“不论民意调查还是市场调查,只要结果准备向社会公布,出于政绩考虑或商业目的,数据就有可能掺杂水分。”她解释说:“有些调查机构,尤其一些不太知名的调查机构,为了能拴住客户,的确可能不惜与客户合谋,一起编造数据欺骗社会和民众。”    

        多位受访民众反映,如果政府部门参与民意造假,折射政府政绩观存在“错位”。“把民意调查结果当成政绩,并为此不惜造假,损害的不仅是政府部门公信力,还有民意调查行业的声誉”。

        民调结果为何扭曲

        据记者调查分析,个别民意调查结果的失真,其深层次原因是调查结果关系委托方政绩或利益而驱动其热衷于弄虚作假。    

        “在我国,民众对政府施政满意度的民意调查,大都掌握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手里。”鲁照旺直言,“官方民意调查机构的优势,在于拥有充分的物质资源和组织资源。但是由于这些民意调查机构和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民众常常会对其调查结果的公正性产生质疑。” 

        “政府下设的民意调查机构的专业能力很强,调查方法也没问题,可以作为内部的决策支持和政策评估,但作为一个调查结论和结果公布,要获得公众认可时那就不恰当了,免不了有一种政府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的嫌疑。”喻国明认为。    

        在记者的采访过程中,多位政府官员也坦言,有些政府部门参与民意造假,多是因为要向社会公布或向上级交差。“如果把民意调查结果当成政绩,或是粉饰太平的工具,本身进行民意调查的动机就有问题”。    

        如何保持独立运作

        据了解,民意调查开展比较成功的国家,除了政府部门自设的民意调查中心外,更多的是独立于政府的商业调查公司。政府会委托信誉好的民间调查机构进行民意调查,既可以避嫌,又能更好地了解民意。而民间调查机构为维护其商业信誉就必须维护其调查结论的真实性、客观性。这些国家的民意调查制度运行良好。受访专家认为,完善我国的民意调查制度,不妨借鉴此做法。    

        对于如何把真实的调查结果传达给民众,也是一个关键步骤。“即使独立的调查机构做的民意调查,也不应是把结果一公布了之,而是要创造一个与公众更好的沟通环境,向公众阐明调查怎么做的,为什么这么做。愿意了解细节的公众,可以由此反推结果可信不可信。”李炜认为,“这是民意调查行业与公众共同成长的一个过程。”    

        “政府部门要加强与新闻从业人员的沟通,以确保新闻报道中调查数据的应用无误。”中国传媒大学统计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柯惠新教授认为,涉及民意调查时数据的使用需要更加慎重,媒体报道的过度强调精简、追求吸引力等准则,直接导致调查数据的使用流于形式、过度简化、夸大不实或者断章取义,更可能扭曲民意的真正动向。    

        “民意调查的结果屡遭质疑,这与政府和民众对民意调查的认知程度、理解程度、支持程度有关。”吴涛建议,“提高整个民意调查行业的社会认知度和认可度,需要全行业的共同努力,在提高行业诚信和透明度的同时,有关部门明确行业管理规范和加强有效监督刻不容缓。”

        (摘自《中国隐性权力调查》,华夏出版社2011年4月版,定价:39.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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