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关于现代游民问题的思考
首先是鲁迅关于现代游民问题的思考。王学泰先生在他的《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中谈到鲁迅的《阿Q正传》对他的研究的启示,并且指明“阿Q就是游民”。这可以说是一语道破了我们多年争论而说不清楚的阿Q的典型性问题。我要补充的是,鲁迅关注的中心是“阿Q式的革命党”和“阿Q式的革命和改革”。1936年7月19日,即鲁迅逝世前三个月,他在一封通信中还谈到,“《阿Q正传》的本意,我留心各种评论,觉得能了解者不多”,他因此感到“隔膜”与“无聊”。其实鲁迅的“本意”,在十年前即1926年写的《〈阿Q正传〉的成因》里,已经讲得很清楚:“此后倘再有改革,我相信还会有阿Q式的革命党出现”,“我还恐怕我所看见的并非现代的前身,而是其后,或者竟是二三十年后”。鲁迅所思虑的是,中国进入“现代”历程“其后”的问题:他深知,在中国的社会土壤中很容易培育出“阿Q式的革命党”,出现“阿Q式的革命和改革”;至少说,在中国“其后”的革命和改革中必要打上“游民文化”的烙印。
本来,阿Q这样的游民,被社会挤压、抛弃,受到“赵太爷”、“假洋鬼子”们的欺辱,他们要造反,是必然的,也是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的,鲁迅早就说过:“人受压迫了,为什么不反抗?”学泰先生强调“游民”不是一个简单的内含贬义的概念,应该区分“游民”与“流氓”(阿Q就不是流氓,只是一个沾染了流氓气的游民),就是提醒我们要注意游民反抗、阿Q造反的合理性。问题是怎样的“反抗”,如何“造反”?鲁迅有一个精辟的分析。他在《学界的三魂》里引用一位学者的观点说:“表面上看只是些土匪与强盗(造反),其实是农民革命军”,而农民革命是要“自己过皇帝瘾”的;因此,鲁迅说,“在中国最有大利的买卖”,就是“造反”。著名的阿Q土谷祠的梦就说明他的造反就是为了得到“权势,元宝与女人”。这是反映了游民文化的特点的:他的思想仍旧是统治阶级的思想,因而对奴役制度有内在的依附性,他的反抗,最大目标就是“受招安”和“取而代之”,于是也就没有真正的信仰,“有奶便是娘”,为达到“取而代之”的目的,什么事都可以做,便是必然的逻辑。鲁迅在《杂忆》里还谈到,中国人(他们中许多人是游民)“所蕴蓄的怨愤已经够多了,自然是受强者的蹂躏所致的。但他们却不很向强者反抗,而反在弱者身上发泄”,阿Q受了假洋鬼子的气,不是向小尼姑转嫁气愤吗?鲁迅说,这正是“证明这些人的卑怯。卑怯的人,即使有万丈的愤火,除弱草以外,又能烧掉甚么呢?”这也是游民文化的特点:不仅是欺弱怕强、欺软怕硬的“卑怯”,更是“烧掉”一切的破坏性。鲁迅既看到了这样的阿Q式的游民反抗的必然发生,并有其合理性,又忧虑其不能根本走出“奴隶时代”,及可能带来的破坏作用。历史已经证明鲁迅的远见性。——当然,以后发生的中国革命并不能简单地看做是阿Q式的革命,或历史上农民起义的再演,其基本性质还是一个现代革命;但所打上的游民造反、游民文化、游民政治的印记,构成了某种“中国特色”,这也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我们说的鲁迅的远见性即指此:他是真正了解中国的国情的。
张中晓在《无梦楼随笔》中考察当代中国政治时,提出了“流氓哲学”的问题。他指出,“流氓哲学和政治哲学之间,相隔不是万重山而是一张纸”,“搞政治与耍流氓为同义语了”。而流氓政治的核心,就是“心术”。张中晓说,这是“一整套没有心肝的统治手段,残酷地进行欺诈和暴力行为”。这里所说的“没有心肝”,就是没有道德底线,即是将前述“只要达到目的,什么事都可以做”的游民哲学发展到极端,成了流氓哲学,而其基本手段“欺诈”与“暴力”也都是游民文化的极端发展。值得注意的,是张中晓的两个重要发现。一是在反抗这样的流氓政治的统治的“基本群众”中,“可以是内心负责的群众,也可以是不负责任的无赖、招摇撞骗的流氓”。这就是说,流氓政治家及其反对者中的流氓,都是流氓政治的产物,是相反相成,可以相互转化的。其二,张中晓还指出,流氓政治尽管实质上奉行的是道德虚无主义,但却又以“道德者政治”为其补充,以形成某种温柔性,把实际政治的残酷性掩盖了,制造某种幻觉。这大概就是所谓“流氓帝王”和“道德宰相”的巧妙结合吧。张中晓说,这是“东方政治”的奥妙,其实就是传统的“霸道”与“王道”的当代运用。
游民文化、流氓政治,是必然要养育出“游民知识分子”,必然出现“知识分子流氓化”的问题的。鲁迅在考察现代游民时,也关注到这一问题。他在《上海文艺之一瞥》这篇重要演讲中,就从对上海滩,即上海市民社会的分析和市民文学的研究中,发现了“才子+流氓”式的知识分子。值得注意的,是上海不同于中国传统城市,而是西方影响下的现代都市。因此,鲁迅所发现的“才子+流氓”的知识分子,是和农村联系薄弱的现代都市流浪汉,或者用上世纪30年代瞿秋白的说法,是“小资产阶级的流浪人的知识青年”。鲁迅说:“无论古今,凡是没有一定的理论,或主张的变化并无线索可寻,而随时拿着各种各派的理论来作武器的人,都可以称之为流氓”,这是古今相通的。而这些上海滩上的现代知识分子流氓所变换使用的理论,既有“中国法”,又有“外国法”,他们是传统文化与殖民地文化的杂糅的产物。鲁迅一针见血地指出,所有这些“才子+流氓”的知识分子,最终是现行秩序的维护者:这是一批“毫无定见而觉得世上没有一件对,自己没有一件不对,归根结底,还是现状最好的人们”。
现实中国的游民问题
近二十年的改革开放改变了这种状况:大量的农民脱离了土地,流向城市。这也可以算是一个历史的进步吧。但农民并没有获得真正的迁徙权,城市吸纳了农民工作为劳动力使用,却没有给予相应的权利,实际上并没有真正吸纳他们,既允许农民脱离土地,又保留着城乡二元对立的结构,这就有了形成“游民阶层”的可能。如果说第一代的农民工,主要感受的是脱离土地的自由,因而对恶劣的劳动条件和依然存在的不平等,基本上采取容忍的态度;到第二三代的农民工,就不再能容忍自己既不能为城市所容纳,又绝不愿意回到农村的游民地位,不满情绪的日益增长,必然引发反抗,这样的反抗自有其合理性,但也容易导致非理性的行为,这些年连续发生的恶性事件,一些第二三代农民工成为城市黑社会的后备力量,当然不是偶然的,其危害性也是显然的。
我近年关注教育,特别是农村教育问题,发现大批的辍学生和失业的大、中学校毕业生,游荡于农村和乡镇,成了新的游民阶层的重要来源。如作家韩少功所观察的那样,“他们耗费了家人大量钱财,包括金榜题名时热热闹闹的大摆宴席。但毕业后没有找到工作,正承担着巨大的社会舆论压力和自我心理压力,过着受刑一般的日子。但他们苦着一张脸,不知道如何逃离这种困境,似乎没有想到跟着父辈下地干活正是突围的出路,正是读书人的自救和人间正道。他们因为受过更多的教育,所以必须守住自己的衣冠楚楚的怀才不遇”。这样他们就只能成为“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游民,并迅速为流氓意识所支配。流氓意识其最主要的特点,就是把维系父子、兄弟、夫妇、朋友间的正常关系的伦理观念一一打破,又把礼义廉耻扫荡净尽,这样的流氓意识对社会风气的败坏,危害极大,造成了民间文化、社会生活底线的失守,在这样的社会风气的耳濡目染下,这些遍布中国城乡的年轻的新游民,他们身上正在发生道德底线的大失守。前不久,在报上看到一条新闻:长春农安县一个农民家庭老老少少六口人被杀,凶手竟是这家的三儿子,而他就是一个“初中毕业后整日游手好闲”的游民,他因受到家庭的谴责而恼羞成怒杀死了自己的父母、兄嫂、妹妹、外甥女。这正是一个血的警示。
问题是这样的从学校毕业出来的失业游民,又成为某些在校学生心目中的“榜样”,以至“英雄”。有一个《湖南农村留守型家庭亲子关系对儿童个性发展的影响》的调查报告告诉我们,家庭亲情和教育的缺失,学校教育的无力和无奈,社会风气的影响,使得许多留守儿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非常消极”,他们厌学,逃学,就自然地羡慕那些“整日游手好闲而不缺钱用”,又有“兄弟义气”的游民、流氓,甚至以此为自己的“奋斗目标”,成了游民阶层的后备力量。中国的农民工为了生计奔波,也为城市建设做贡献时,他们的子女却面临沦为游民的危险:这实在是残酷而不公。而遍布中国农村和城镇的游民,至今还未进入我们的视野,这样的忽视是迟早要受到惩罚的。
在新的游民不断产生,游民中的“腐败的分子”流氓组成的“黑社会”在城镇逐渐成为日益强大的势力的情况下,又形成了权力机关,特别是基层权力机关和黑社会势力的相互勾结,实际上是某些基层权力机构的流氓化,即所谓“官匪一家”,这样的趋势如果任其发展,将会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
值得忧虑的,还有知识分子的流氓化。“才子+流氓”已经成为许多“文化明星”的显著特征。而且还出现了一批“勇敢分子”,不学无术,却充当学术警察和打手,且日趋得势,这是不能不引起注意的。
以上所说,都只是一些观察,并没有进行更深入的研究。目的无非是表达一个意思: “游民学研究”,特别是现、当代游民问题的研究,还有待于新的开拓。
(摘自《活着的理由》,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10月版,定价:3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