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4日 Wed

公告(09-12版中缝)

《光明日报》(2026年10月14日 17版)
s
17版:公告(中缝)

版权声明:凡《光明日报》上刊载作品(含标题),未经本报或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改编、篡改或以其它改变或违背作者原意的方式使用,授权转载的请注明来源“《光明日报》”。

光明日报 2026年10月14日 Wed
2026年10月14日

公告(09-12版中缝)

公告专栏

2026年10月14日

  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田伟国:

  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杨兴荣与田伟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6)黔0281民初1370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告知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冀0902执异66号

  高越宝、孙贺连、迁安市家兴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沧州晶祥佳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申请高越宝、孙贺连、迁安市家兴商贸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中,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冀0902执异66号、(2026)冀0902执异66号之一追加被执行人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冀1102民初7887号

  吴东明:

  本院受理的原告赵金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滨湖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公告

  杨祖祥、王仕芬: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与被告杨祖祥、方圣贤、贵州洪福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王仕芬、龙里金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第三人贵州龙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黔2730民初342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适用程序告知书、传票(联系电话:0854-8622678),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2月1日下午15时在本院第三高清数字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公告

  黄瑶、孙燕涛、陈杰、王倩、付焕贵、张泽东、贵州德广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贵州弘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里支行与被告黄瑶、陈凤、孙燕涛、陈杰、王倩、付焕贵、张泽东、贵州德广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贵州弘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信用卡纠纷二案[案号:(2026)黔2730民初3538、3598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适用程序告知书、传票(联系电话:0854-8622678),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2月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高清数字法庭合并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16273号

  张祥、赵鹏、张立军、张志强:

  本院受理原告常州宝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张祥、赵鹏、张立军、张志强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嘉泽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15932号

  马保青、马海斌:

  本院受理原告常州宝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马保青、马海斌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嘉泽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15930号

  冯学明、王杰:

  本院受理原告常州宝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冯学明、王杰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嘉泽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16270号

  阿扎马提·握木尔汗、阿丽玛古丽·阿木勒哈孜:

  本院受理原告常州宝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阿扎马提·握木尔汗、阿丽玛古丽·阿木勒哈孜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嘉泽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24民初9757号

  武怀珍、韦红军:

  本院受理原告位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二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24民初11091号

  睢宁枫华丽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曹桂良:

  本院受理原告睢宁县兴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二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江苏新华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江苏新华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李刚与昆明梁信实业有限公司、中寿宏福(北京)健康科技服务中心、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6年11月16日下午14:30在本院第九审判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1112民初3282号

  黄建:

  本院受理原告丁鹏程与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苏1112民初32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黄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丁鹏程各项损失733元;案件受理费400元,由被告黄建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15224号

  常州欧临装饰材料有限公司、龚盛、李彩萍:

  本院受理原告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苏0412民初1522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8589号

  王敏:

  本院受理原告马飞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412民初858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15214号

  陈筱荔:

  本院受理原告高飞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412民初1521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10384号

  陈明、常州金善服饰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李海洋诉你们餐饮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苏0412民初1038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公告

  邓太平、邓虎:

  本院受理原告王克功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盱眙县人民法院管仲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曹克勇:

  本院受理的原告白智森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立案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兰陵法庭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琳:

  本院受理的原告唐骏英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立案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兰陵法庭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常州赢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惠保通工程担保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大同市国顺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常州赢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惠保通工程担保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6)苏0402民初447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常州华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常州华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延陵分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常州铝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与被告常州华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常州华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延陵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6)苏0402民初513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02民初7750号

  张浩:

  本院受理原告王兴达诉被告张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保全裁定书、转普裁定书、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保全反馈结果、三个规定监督卡、廉政监督卡、告当事人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2月9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军平:

  本院受理常州上城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与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苏0402民初451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屠如波:

  本院受理张福青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苏0402民初411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213民初9671号

  费帮效: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与被告费帮效保险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今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6)苏0213民初9671号民事判决书。你方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扬名法庭处领取该民事判决书,逾期未领取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你方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公告

  孙亚军:

  本院受理原告胡连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923民初50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本版广告为信息资讯,不作为签订合同及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联系电话:010-67078410

上一篇 下一篇 返回目录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