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3-16版中缝)
公告专栏
2026年8月19日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曹圆圆、高增尧、贵州禾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黄安发: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与被告周维成、曹圆圆、高增尧、黄安发、贵州禾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省逸坤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三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黔0103民初16634、16639、16640号三案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姚茂胜、孟亚玲:
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两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黔0103民初15085、1509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公告
罗贞应: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心支公司与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6)黔2701民初443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我院领取,否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公告
李国亮:
本院受理(2026)黔2701民初5670号贵州都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归兰分理处与李国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调解建议书、参诉须知、公开承诺书、纪律监督卡、上网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6年10月9日9点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都匀市人民法院匀东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黔2730民初2710号
谢林: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里县支行与被告谢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黔2730民初271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适用程序告知书、传票(联系电话:0854-8622678),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0月8日下午15时在本院第二高清数字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公告
贵州湘福居装饰有限公司、叶胜东、李丽华:
本院受理原告贵州龙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贵州湘福居装饰有限公司、叶胜东、李丽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黔2730民初268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适用程序告知书、传票(联系电话:0854-8622678)、保全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0月9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高清数字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豫0402民初3783号
王金平:
本院受理原告朱新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楼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公告
沈阳市吉田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沪烁彤实业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辽0102民初32427号开庭传票、起诉状、民事裁定书、举证、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参加诉讼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贵州漫沐服装有限公司、周榆昌、周金木、贵州慧金食品有限公司、周浩、张慧、贵州漫慕化妆品有限公司、赵妍妍: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朝阳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五案[案号:(2026)黔0103民初18025、18026、18027、18028、1802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及“三个规定”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24民初8094号
王楠楠:
本院受理原告徐州荣薇瑞钢化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324民初8094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社会综合治理中心30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24民初8993号
周计威:
本院受理王法兰与李荣跃、周计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睢宁县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24民初7680号
袁昭春、徐州邦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张明传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睢宁县人民法院魏集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02民初2961号
常州展开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沈霞、王俊:
本院受理原告常州市通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将作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特此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02民初6025号
常州市振轩汽车修理有限公司、蒋丽琴、常州市天宁区百盛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常州老三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三个规定监督卡、廉政监督卡、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6年9月21日9时15分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本案。若不按时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进行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02民初2758号
许志明:
本院受理原告章全大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将作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特此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斌、新北区三井美家房产信息咨询服务部:
本院受理原告孙兵与被告陈斌、新北区三井美家房产信息咨询服务部房地产咨询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0月12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02民初6189号
姜闯:
本院受理原告金惠清诉被告姜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6年10月14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速裁法庭(五)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02民初5947号
蓝柳婧:
本院受理原告王桂友诉被告蓝柳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6年10月14日上午9时45分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速裁法庭(五)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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