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
讲述人:山西省平遥县原规划局局长 冀太平
自从1982年入职平遥县基本建设委员会以来,我已从事古城、古镇、古村落的研究、保护与开发工作近40年,有幸见证了平遥近十几年的巨大变化。
1986年,平遥成为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在经济发展大潮冲击下,古城保护出现了一些不和谐音符:学校要扩容,与“不准拆除传统建筑”的保护要求产生矛盾;房主提出加固房屋的需求,我们却无力用传统手法修复老房子……在这样的煎熬中,平遥终于迎来了以“申遗”为契机的主动保护时期。
从1994年到2005年,为开发平遥旅游,我主持了几项工作:将古城居民迁到城外住宅小区;对平遥南大街进行改造,以房租减免等优惠政策发展古玩店、博物馆、传统小吃店等商业……渐渐地,保护良好、风貌鲜明的古城吸引力越来越强,一条靠旅游发展经济、增加收入的新路子在人们面前敞开。
随着开发不断深入,如何避免资源同质化、审美疲劳、影响居民生活等问题常盘桓在我脑中。古城并非只为游客服务,遗产也不仅是为旅游而生。应该改变粗放型发展方式,打造更加精细化、生活化的古城旅游。我期待着,随着《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若干意见》出台实施,平遥古城能够焕发出更加健康动人的风采。
项目团队:本报记者 陈之殷、张胜、高建进、王斯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