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宁夏是农耕文化和游牧文化的融汇之地,是多民族生息、聚集、交融和传播文明的要地,形成了地域文化多样性的特点,留下了长城、贺兰山岩画等众多具有地域特色的历史文化遗产,其中长城遗址是宁夏境内体系最健全、规模最宏大的线性文化遗产。2015年10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全区长城保护工作会议,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城保护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部署长城保护工作。宁夏依法做好基本建设中涉长城项目审批工作,多年没有发生破坏长城本体的事件,做到长城巡查看护经常化、全覆盖。
宁夏素有“长城博物馆”美誉
宁夏现存长城墙体1038千米,附属敌台、烽燧、墩台、辅舍、关隘、城堡、品字形窖、壕堑、挡马塞等设施1225个,素有“长城博物馆”美誉。在空间界域上,长城遗迹遍布宁夏5市19个县(市、区),有战国秦长城、秦汉长城、隋长城、宋壕堑及明代宁夏镇和固原镇管辖的西长城、北长城、陶乐长堤、河东长城、徐冰水新边、固原内边等。在时间范围内,历经战国、秦、汉、隋、宋、明等历史时期。在构筑形式上,有黄土夯筑、砂石混筑、石块垒砌、劈山就险、自然山险、深沟高垒和品字形窖、壕堑、苟拉壕等独具特色的多种构筑方式。战国秦长城和明长城三关口段、河东墙段、大水沟段、姚滩段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明长城三关口段、北岔口段、头道边段和战国秦长城原州区段被列为国家级长城重要点段。
“无事之时,听其耕牧;遇有声息,各相护守,则寇盗无从剽掠,地方可保无虞”,便是对长城宁夏段的真实写照。长城连接沿线民族地区之间往来,促进文化交流交融,沿线所设“互市”,民间叫“买卖城”,即是长城内外重要的贸易渠道。
宁夏保护长城的“三重奏”
政策支持、项目引领和社会力量参与,是宁夏保护长城的特点。由于坚持“保护为先”原则,宁夏境内长城保存现状较好,研究和保护基础工作扎实有效。2006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将每年5月18日定为“宁夏长城保护宣传日”。2010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境内全部明长城遗址公布为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依法划定公布了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统一竖立了保护标识碑和保护界桩,建立健全了长城记录档案;完善长城保护区、市县、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四级保护管理机制;落实全区长城保护员,明确长城沿线段落保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编制完成《宁夏长城保护总体规划》,陆续出版5本《宁夏长城调查报告》,发表相关研究文章20余篇。
“十三五”期间,宁夏实施完成了明长城石嘴山红果子段、青铜峡北岔口段、灵武水洞沟段等15个长城修缮、保护、抢险加固本体保护工程和西吉县战国秦长城、明长城盐池段、闽宁镇段等9个长城基础设施建设预防性保护项目,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资金共计3亿元。这些项目有效改善了宁夏长城整体保存现状和沧桑古朴的历史环境风貌,恢复了长城昔日的荣耀,提升了长城管理水平,为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和长城资源“活”起来提供了有力保障。
宁夏用实际行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长城保护的良好氛围。比如,盐池县率先在全国成立县级长城保护协会,出台长城认领办法,鼓励企业和个人认领长城段落进行保护。青铜峡市组织政协委员、中小学生开展辖区长城绿色徒步公益行动。
塑造长城文化旅游品牌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宁夏坚持规划先行,科学实施保护工程,有针对性地继续实施一批长城重点区段保护维修、抢险加固工程和保护性设施建设项目。完善长城保护管理体系,在工作机制、经费投入、立法执法等方面落实责任。同时,鼓励长城资源开发利用,积极推动长城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开发长城的研学游项目,塑造“宁夏长城烽火跑”“神奇宁夏长城星空”“两晒一促”等长城文化旅游品牌。科学规划建设一批保护状况好、展示水平高、管理能力强的长城参观游览示范区和凸显宁夏长城文化的经典人文旅游景点,打好“长城旅游牌”。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保护长城,培育壮大民间保护力量,鼓励成立长城学会、长城研究会等民间组织,提高民间保护人员的组织化水平。加强长城保护宣传力度,将长城保护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结合起来,研究、挖掘、阐释长城文化价值和精神内涵,传承弘扬和宣传好长城文化。加强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宁夏段)建设,立足管控保护、主题展示、文旅融合、传统利用四大主体功能区,形成宁夏地域空间布局的长城国家文化公园。
(作者:马建军,系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保护中心主任、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