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14年12月13日 星期六

    多屏世界,品牌商如何营销广告?

    作者:乔来 《 光明日报 》( 2014年12月13日   10 版)

        为了解哪些设备最受观众关注,美国在线(AOL)委托市场调研公司尼尔森(Nielsen)进行了首次“视频广告关注度指数”研究。

        如果你指望电视或视频广告来推广你的品牌,下面的调研结果会让你退避三舍:大约有一半人在看电视时,会同时用电脑、平板电脑或智能手机;在所有屏幕中,超过一半的用户会被第二设备搞分心,而无法回想起品牌广告。这意味着如果试图通过电视广告销售自己的某款产品,将会变得越来越难。

        美国在线消费者分析研究部主管科特尼·亨斯勒(Cortney Henseler)认为,品牌商应该从中吸取经验教训。“有些事情,比如消费者的关注度,和商业广告息息相关……在多设备环境下,声音可以吸引消费者的注意,比图像还有用,电视广告需要在这方面下些功夫。”她举了个例子:你打算购买一辆新车,即使你正在看YouTube视频,当电视广告中提到一款汽车的名字时,你肯定会被吸引过去。

        调研报告还建议品牌商营销广告时把消费者关注度考虑进去。相比于手持设备上的短视频广告,电视广告商至少需要给消费者带来多少印象,才能达到同样效果呢?报告给出的答案是17%。如果消费者观看的是录制的电视节目,这一数字就会变成80%,因为必须把快进观看和跳过数字视频广告等状况考虑进去。

        (乔来编译)

    光明日报
    中华读书报
    文摘报
    出版社
    考试
    博览群书
    书摘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