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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12月13日 星期六

    聚 焦

    让网络弹窗回归“信息服务窗口”

    作者:光明网记者 赵刚 《 光明日报 》( 2014年12月13日   10 版)
    上网频频遭遇弹窗广告,弹窗广告何时歇?CFP

        近日,互联网企业的“弹窗”行为得到了规范。国家网信办根据网民举报并核实,对传播色情低俗及虚假谣言信息的迅雷弹窗服务采取关停措施,并责成广东省网信部门对上述问题进行查处。

     

        “最初,为了满足用户对快速获取新闻资讯的需要,门户网站创立了新闻弹窗这种产品。用户可以更方便快捷地获取突发新闻和重要资讯,而不必在海量信息中漫无目的地寻找。”新浪网副总编辑周晓鹏介绍说。

     

        随着用户数量的增加,弹窗服务范围逐渐扩大,形式呈现多样化。除了新闻、资讯、优惠促销信息等内容,一些涉黄、虚假的不良和违法信息也乘虚而入,明目张胆地出现在网络弹窗中,甚至带动了一条利益巨大的产业链。

     

    网络弹窗被滥用

     

        网络弹窗为什么会被滥用?360互联网安全中心专家安扬认为,网络弹窗对网民来说具有强制性,不能自己选择,只能被动接受,因此这种形式会被很多网络公司普遍采用,有日益泛滥之势,而且这个趋势正在向手机应用软件发展。

     

        通过搜索引擎检索可以发现,很多网络公司打着网络广告的幌子,推销网络弹窗广告。当记者以网站负责人的身份向销售人员咨询推广所需费用时,他告诉记者:“如果你的网站每日有10万IP流量,我们能保证你日赚300元。如果你要推广自己的网站,我们可以提供50元到80元不等的1万个独立IP的网站弹窗服务。当然,如果你还有其他要求,价格上也会有所变化。”

     

    企业应履行监督责任

     

        网络弹窗发展至今,时常遭到用户诟病,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设立之初作为“信息服务窗口”的意义。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认为:“这首先是网络本身开放的特点造成了监管上的困难,其次是对于违法企业处罚力度太低,造成违法成本低、收益大,企业宁愿以身试法。”

     

        对于来自第三方插件的网站弹窗,刘德良认为也要追究当事企业的责任。“企业应该履行监督责任,不能以弹窗不是来自企业本身而推卸责任。对于迅雷弹窗的这种行为,如果能够让涉事互联网企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就能从根本上禁止类似非法传播不良信息的事情发生。”

     

    屏蔽网络弹窗有技巧

     

        广告弹窗主要分为三类:软件弹窗、网页浮窗和运营商弹窗。如果用户上网时不堪其扰,想屏蔽弹窗强行推送的广告内容,应该怎么办?安扬给出了以下建议:

     

        针对软件弹窗,用户可以在软件设置中设定“禁止弹窗”。如果不知道是哪些软件在弹窗,或无法设置“禁止弹窗”,可以使用杀毒软件的“弹窗拦截”功能进行定位,并一键禁止它再次弹出。

     

        针对网页浮窗,用户可以为浏览器安装“广告过滤”软件,如此就能够屏蔽绝大多数来自网站的浮窗广告。

     

        针对宽带运营商的弹窗,用户可直接打电话到客服进行投诉。如果还是无法解决,可以到工信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进行投诉。

     

        据悉,此前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曾公开曝光并谴责迅雷、搜狐、腾讯、酷屏等网站利用弹窗传播低俗信息的行为,呼吁各网站加强自律,及时清理弹窗广告中的非法内容。相信在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网络弹窗会重新回到方便网民的“信息服务窗口”功能。(光明网记者 赵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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