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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12月13日 星期六

    多屏世界,品牌商如何营销广告?

    作者:乔来 《 光明日报 》( 2014年12月13日   10 版)

        为了解哪些设备最受观众关注,美国在线(AOL)委托市场调研公司尼尔森(Nielsen)进行了首次“视频广告关注度指数”研究。

        如果你指望电视或视频广告来推广你的品牌,下面的调研结果会让你退避三舍:大约有一半人在看电视时,会同时用电脑、平板电脑或智能手机;在所有屏幕中,超过一半的用户会被第二设备搞分心,而无法回想起品牌广告。这意味着如果试图通过电视广告销售自己的某款产品,将会变得越来越难。

        美国在线消费者分析研究部主管科特尼·亨斯勒(Cortney Henseler)认为,品牌商应该从中吸取经验教训。“有些事情,比如消费者的关注度,和商业广告息息相关……在多设备环境下,声音可以吸引消费者的注意,比图像还有用,电视广告需要在这方面下些功夫。”她举了个例子:你打算购买一辆新车,即使你正在看YouTube视频,当电视广告中提到一款汽车的名字时,你肯定会被吸引过去。

        调研报告还建议品牌商营销广告时把消费者关注度考虑进去。相比于手持设备上的短视频广告,电视广告商至少需要给消费者带来多少印象,才能达到同样效果呢?报告给出的答案是17%。如果消费者观看的是录制的电视节目,这一数字就会变成80%,因为必须把快进观看和跳过数字视频广告等状况考虑进去。

        (乔来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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