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明泉)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北京中郡世纪地理标志研究所所长刘福刚日前在一次研讨会上透露,他们在第一次全国地理标志调研(2005年)的基础上,历时五年完成了第二次全国地理标志调研报告,调研表明,全国地理标志产品的总产值已达8937亿元。但是,目前地理标志产业的信誉维护现状不尽如人意,亟需建立完善。
刘福刚认为,“地理标志”不仅是一种新型知识产权,是产品品质特征和信誉的标志,还是区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区域文化和形象的代表符号,是国际经济贸易中国别权益的体现。尽管目前我国一批有影响的地理标志正强势涌现,但地理标志的综合价值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主要原因:一是地理标志现阶段可以在农业部、质检总局和国家商标局三个部门注册,名称不够规范,申请主体不尽统一,难免发生利益冲突,不利于地理标志的保护与发展;二是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存在着被放大的倾向,特别是同一产品,有按县域命名的,也有按地市命名的,甚至有按省域命名的,增加了保护难度;三是重申请注册、轻使用管理,有关部门对地理标志乱象不采取措施,对广大中小企业和农户使用地理标志不备案、不管理,使地理标志的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四是地理标志研发功能较弱,对关系到地理标志长远和共同利益的事情关注不够。
对此,刘福刚呼吁,为促进地理标志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尽快建立地理标志产品的信誉维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