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亲历者自己明白,所谓的“觉醒”,都不过是发生在一个人内心的一场无人知晓的风暴。
跟写于其后的《斯通纳》相比,《屠夫十字镇》的题材完全不一样。《斯通纳》写的是知识分子的学院生活与人生理想,《屠夫十字镇》写的则是一个受爱默生自然论影响的大学生只身去往美国西部高原,参与猎人、屠夫们屠杀野牛的种种历险故事。在阅读小说前面一小部分时,作者的意图并不那么清晰,但该小说与《斯通纳》不同的粗犷传神笔触十分吸引人。小说中描写的数千野牛奔驰、高原风雪交加的种种场景,似乎都可被想成极诗意的电影画面。但越读到后半部,越发现这小说充满了意料不到的颠覆与反讽——这反讽不是一次性的翻转,而是一层一层递进,曲折横生。
从小说前半部看,这是一个典型的怀揣梦想、“寻找自我”的故事。1873年从哈佛辍学的青年安德鲁斯与爱默生是同时代人。爱默生是美国文化精神的代表人物,在爱默生笔下,自然充满灵性,是人性徜徉的乐园,安德鲁斯受此影响,离开了城市,去旷野寻找“永恒的自我”。到了屠夫十字镇后,他参加了一个四人狩猎队,在老练的猎人米勒的带领下兴冲冲奔向高原,历经许多他从未体验过、也想象不出的考验。从目睹米勒疯狂屠杀野牛的颤栗恶心到能够熟练剥牛皮的麻木不仁,从孱弱文雅的学生到皮肤发硬、几个月不洗澡的高原糙汉,他在高原似乎不能算是无所得,因为当他终于动身离开高原踏上返回屠夫十字镇的路途,他竟然感觉到“一种异样的悲伤袭上心头,这悲伤像是来自对这地方的留恋……他隐约感觉到自己把什么东西遗留在了这里。”这故事的结局不太妙,这支四人“探险小队”在高原耗时大半年,换来的竟是一个队友的死亡、野牛皮的全数打水漂,以及回到镇上之后,发现仅剩的一点儿幻想也全部成空的幻灭。
从叙事的分布上来看,这种前边不乏激昂与憧憬,后面期待成泡影的故事脉络,跟后来的《斯通纳》也并无二致。但《斯通纳》从头至尾表达的,是对个体意志的肯定,即便主人公的死亡也不能抵消、甚至是加深了这种肯定。而《屠夫十字镇》里,个人意志、自由这些东西却无疑遭到了某种质疑。使人印象深刻的是当安德鲁斯看到米勒疯狂射杀野牛时候的心理活动:“他开始看出米勒屠杀野牛,不是因为嗜血,也不是因为贪图牛皮或者牛皮给他带来的金钱,甚至最终不是为了盲目发泄内心积累的愤怒——他开始看出米勒的屠杀是对他自己沉浸其中的生活的冷漠和鲁莽的回应。”这里面传递出一层讽刺——安德鲁斯从城市奔向旷野,感受到了自然的荒蛮与恐怖,然而他发现,生活对人的异化所导致的疯狂,尤甚于本然状态的自然。但是再接着读下去,读者会看到安德鲁斯“克服”了——或者说是作者约翰·威廉斯让读者误以为他克服了野外生存的蛮荒感,包括杀戮、血腥与野兽一般的生存状态。写到这里要说到下一层反讽。这层反讽出现这支四人小队的内部。小说写了几个十分有趣的、性格各异的人。除了安德鲁斯之外,还有米勒,一个十分老道的、极具生存本领的猎人,内心有一种机械与疯狂的冲动;干杂活的查理·霍格,一个虔诚而又冷酷的基督教徒、一个卫道士;以及一个渴望纵情享乐、粗俗而又现实的剥牛皮熟练工施耐德。其中,作者将小说最强的戏剧性几乎都赋予了“施耐德”这个人物。施耐德渴望早日逃离旷野,对米勒的固执疯狂十分怨恨,又不得不屈从于这位更有经验的猎手。施耐德并不贪婪,也谈不上罪大恶极,但命运恰恰对其十分无情——以一种干脆的方式终结了他那一点可怜的纵情的欲望。不得不说,这个情节设置非常符合小说叙事的法则——将生之欲望最为强烈的某个人导向最无意义的毁灭。但小说的反讽并未到此结束。该小说接下来至少又经历了四次跌宕:所有打算运送到镇上的牛皮都被溪水冲得一张不剩;镇上牛皮贩子麦克唐纳的破产;米勒的疯狂纵火;安德鲁斯面与妓女弗朗辛的关系变化……一步步将读者的惯常期待逼至死角。
正如米希尔·拉蒂欧莱尔斯在附录里表达的,小说直指人性深处的机械与疯狂,直指美利坚民族个性,即所谓的“个人主义”“个人意志”的另一面。但是,主人公安德鲁斯亦或是作者,除了对于上述这些进行批判,当然还有一些别的什么——其间有一种信念深藏在整个看似无意义的“探险”行为里。就好比乔纳森·弗兰岑在《自由》里揭示了“美国精神”所包含的自由与责任的悖论与辩证,《屠夫十字镇》似乎也是希望给出一种关于民族精神与人性内部的悖论与辩证。
与“幻灭”并行的,实际上始终是安德鲁斯的思考。毫无疑问,安德鲁斯这个人物跟“斯通纳”存在着某种内结构上的相似性。即他们始终给人一种云遮雾罩之感,因为这两个人物的性格本来就是“不定形”的。与斯通纳一样,安德鲁斯只是被一点希冀、喜好给指引着,之后便任凭自己在命运的波涛上飘摇,生死由命。他是一个做梦的时代青年,厌倦了城市,抱持着“好坏经历一下”的姿态走进十字镇,走进旷野。他厌恶杀戮与血腥,却又努力使自己适应这一切。他面对旷野有一种在我们这个时代并非难以理解的激情。而这种激情究竟是怎样的激情呢?有趣的是,作者在小说里设置了一个镜子一样的人物,用以映照这种激情的本质——妓女弗朗辛。安德鲁斯对弗朗辛的态度也显现出符合人物性格心理逻辑的层次感。他起先是本能地被弗朗辛的美貌吸引;之后因为一种蕴涵着优越感的道德感而抗拒她的诱惑;然后在旷野,当他想起弗朗辛,他开始正视自己的欲望——这种欲望好比人在山谷里疯狂杀戮野牛,这种欲望首先是真实的;之后他去找弗朗辛,与之做爱。没过多久,他发现这一切毫无意义。激情,任何形式的激情都毫无意义,面对旷野,面对弗朗辛,都无非如此。似乎可以这样说:安德鲁斯通过切实地投身到理性的对立面去,终而肯定了理性的价值——从这个角度来看,激情又并非毫无意义。
小说最后给出了乐观的结尾。人物从迷雾中走出来,前路茫茫,正确的方向未必一时半刻就能找到,然而明确的是,哪里也没有一个“永恒的自我”。唯失败是恒常,唯不断累积的经验可以打开自我新的可能。跟《斯通纳》所体现出的“建构的觉醒”不同,《屠夫十字镇》是“解构的觉醒”,抑或是“逆向的觉醒”,是通过“憧憬激情——投入激情——激情幻灭——重构价值”这样的公式所达到的觉醒。相似之处或在于,这一切的一切,只有亲历者自己明白,所谓的“觉醒”,都不过是发生在一个人内心的一场无人知晓的风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