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相见时,兴致勃勃谈起她正在构思的一部小说,并向我打探一些中国历史方面的问题。我不甚清楚,便给其他人写了封邮件,意欲替她了解一下。幸好,我在发信前先给朋友过目,征询她的意见。没想到朋友立即回复,火急火燎地阻止我,“你怎能随便把我的构思告诉别人呢!”
朋友的指责似当头一棒,令我猛醒。遂想起十几年来,在多伦多和几个业余文人聚会时,经常高谈阔论,把自己的构思全盘托出,并坦言自己力不从心,无暇完成这些计划,全无防范之心。
朋友担忧她的创意被人剽窃,不无道理。的确,文学创作中,语言文字,质朴或花哨,简洁或繁琐,都是次要的。最为珍贵的,乃是作品的创意与灵感构思。然而,在互联网发达的时代,剽窃他人的作品快捷方便,易如反掌,令人防不胜防。我的短篇小说《地久天长》就曾被人剽窃,演出过一场李逵变成李鬼的闹剧,至今想起,仍令人啼笑皆非。
那篇小说的创作灵感,源于我在“滑铁卢中华妇女联合会”的一次聚会。会长的先生来自台湾,是位资深工程师。他对大家讲述了早年在加拿大北部亲历的一件小事。听完之后,我情不自禁浑身颤抖。年底回京探亲时,我和年迈的母亲闲聊,复述了这个故事。尚未说完,自己先就泣不成声,泪水夺眶而出。母亲提醒道,“这么好的故事,你为什么不把它写出来呢?”
2002年初,我的小说《地久天长》在《世界日报》“小小说精选”栏目上发表了。我接连收到了多位朋友的来信鼓励我,说那篇小说十分感动人。年底,我又回京探亲时,母亲也夸奖那篇小说写得好。没想到,表妹在旁听了却插言道,她最近在《读者》杂志上曾看到过一模一样的故事,无甚稀奇的。言外之意,颇似怀疑我拾人牙慧,冒充原创。惊愕之际,母亲当场作证,我早就对她讲述过这个故事,并且也恰恰是在母亲的鼓励下,我才动笔的。说着,母亲翻找出头年我在灯下笔走龙蛇,连夜撰写的故事草稿来。表妹看了才无话。
我无暇调查此事原委,便匆匆返回加拿大了。但母亲生性认真,颇想讨还公道。她找来了2002年7月《读者》杂志上发表的那篇故事,发现小说标题为《一个乘客的航班》,作者署名“李言”。文中的叙述者,已从我原文的第三人称“他”改为第一人称“我”了。另外,这个“李言”也在词句字眼上玩了些增增删删的小把戏。例如,我的原文中开头第一句“白雪皑皑的冬日里,他又一次来到阔别三载有余的小镇”,被改为“圣诞节后的一个白雪皑皑的日子,我又来到阔别三年多的小镇纽芬兰。”除此之外,整个故事从情节构思、框架段落,到文字叙述,都与我的《地久天长》一般无二。编辑在文章末尾注明:摘自《深圳青年》2002年第2期。
母亲读完后感叹,这个偷窃者倒是个玩弄文字的高手,故事经他/她这么一润色,的确更妙了。但再怎么改,也无法掩“李言”先生或女士的联络方式。然而,母亲的询问如石沉大海,再无消息。
朋友们听说后,都鼓励我追究,讨伐贼人,以正文坛风气。我一笑置之。人生苦短,重要的事情且堆积如山,何来闲暇与此种宵小计较呢?权当帮他/她赚了两盒脂粉钱,也算布施行善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