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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8年02月13日 星期二

    文化“治癌”

    《 文摘报 》( 2018年02月13日   04 版)

        (五)

     

        第五,“疾”与“病”的区别。

     

        《说文解字》曰:“病者,疾加也。”意思是“病”比“疾”严重。

     

        “疾”字里是个“矢”字,“矢”是一种可以伤人的利器,简单理解就是箭,也可以引申为所有的外伤,即外源性的损伤,包括外感(风、寒、暑、湿、燥、火)、外伤(切、割、砍、劈、钻、刺),还可以理解为外源性的细菌、病毒、衣原体、寄生虫等引起的外源性感染。

     

        “病”字里是个“丙”字,“甲乙东方木,丙丁南方火”,丙代表南方,南方属火,火属心,心出了问题就叫作“病”,比如失眠、忧郁过度、生气、紧张、焦虑等。这种“病”叫作内伤,和外面没有直接关系。传统医学对于疾病病因的认识有一句经典的话:“外感六淫,内伤七情。”“六淫”就是风、寒、暑、湿、燥、火过度,“七情”就是喜、怒、忧、思、悲、恐、惊过度。显然“疾”和“病”一个是发生在身上的病,一个是发生在心上的病;一个是外伤,一个是内伤。那么,癌症到底属于“疾”还是“病”呢?我在33年的患癌经历中可以负责任地告诉大家:绝大多数的癌症是一类“慢性‘心’源性疾病”,与外界致癌物质没有一对一的直接联系,完全是一种长期身心失调导致的内环境紊乱继而造成的自身细胞突变,最后发展成“肿块”。不健康的生活方式,长期的、严重的恶性情绪会导致恶性肿瘤(或良性肿瘤恶化)。良性肿瘤可以转化为恶性肿瘤,恶性肿瘤也可以转化为良性肿瘤,这很大程度取决于生活方式和心理状态的调整。因此,转变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化解恶性情绪是治疗癌症的关键。

     

        (连载十三)

     

        (《思考文化医学》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骆降喜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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