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建租赁房不得占用耕地
国土部、住建部发布《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确定第一批在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等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项目用地以存量土地为主,不占用耕地,且必须尊重农民集体意愿。
(《第一财经日报》 8.31)
严查“特供”“专供”广告
工商总局等十部门近日印发《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维护良好广告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指出,要切实加强广告导向监管,继续严肃查处含有“特供”“专供”国家机关内容广告,严厉打击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中国新闻网 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