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经济互信合作的基础,法律制度与法治文化的协同构建将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有力保障,也是各国经济实体开展投资贸易的信心之源。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具有办学特色和区位优势的边疆民族高等院校,对共筑更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打造区域一体化的政治法治文明,既责无旁贷,更不应缺位。
东盟国家地处东南亚,与中国南部省份毗邻,文化交流频繁。依托边疆民族院校打造中国-东盟法治合作基地,有利于汇聚法律人才、拓展区域法治研究、为政府机构提供法律决策咨询等,为深化“一带一路”战略源源不断地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秉持国际视野和战略眼光,大力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凝练“民族性、区域性、国际性”办学特色,充分发挥法学研究和法律资源优势,共筑特色化的法治基地,促进区域法治交流与合作。
法治为本,深化中国-东盟法律培训基地、东盟法律研究所、中国-东盟政治法律文化中心等品牌载体,凝练诸如“诉讼法(东盟研究方向)”等区域法治特色鲜明的法学学科,为中国-东盟法学界与实务界提供全方位、高水平的合作平台,打造中国-东盟战略合作的人才高地、研究高地和信息高地。
法治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文明是文化的内在价值,促进区域法治协同的归宿在于构建一体化的政治法治文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政治法律研究应坚持整体性思维,抓住共性、研究差异、促成协同,全面认识和深刻理解异域文化,建立区域协同的法律制度,增强制度互信、文化交流和经济合作的基础,构建中国与东南亚国家一体化的政治法治文明,为“一带一路”战略的纵深发展奠定坚实的根基。
(《光明日报》3.30 谢尚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