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00年前后,蔡元培、章太炎等名流就先举起了征婚招牌。
元培先生到底是留洋归来,态度开明,开列的五个条件中,有一多半是为女方着想:一,女子须不缠足;二,须识字;三,男子不娶妾;四,男死后,女可再嫁;五,夫妇不相合,可离婚。
相比之下,太炎先生的征婚条件还保留着旧文人的一些情调。比如,女方应是大家闺秀,能写小文章。最重要的,这姑娘须有服从性质。寥寥数语,要求着实不低。但两位都是成名的大人物,应者如云自不在话下,最后当然也找到了心目中的如意伴侣。
民国单身男女的征婚套路,时人已有观察。对男士而言,“先把选择对象的标准说一说,如‘身家清白’‘性情温和’,然后再将‘家道丰富’‘月入颇丰’等自己的状况表扬一下,于是请应征者将‘玉’照赐下,以便定夺。”相比之下,大部分的女士征婚则非常务实。1948年第32期的《时报》,提到了一位二十岁女士的征婚条件,共有七条,涵盖了工作、学历、年龄、外语水平、车房齐备以及疼爱女人等各个方面。
既然有人主动抛出了橄榄枝,也就少不了积极响应之士。然而,仅凭几句征婚广告词儿,还真不好判定对方到底是何情形。
1932年,“方子”女士写过一篇《征婚的秘密》。文中披露说,有一些征婚的男士,“不过闲来无事,想跟女同胞寻寻开心”。更有甚者,则以征婚为名来谋财图利,“他们的人格,简直是卑污到不消提起”。结果,那些出于好奇的单纯女士,就容易落入圈套,上当受骗。与之类似,女子征婚也不见得句句实话,虚报年龄、夸张长相的所在多有。还有人分析说,征婚条件中动不动就要求大学毕业、资产丰厚,像极了买卖式的旧制婚姻。这样的要求,“要想求得真正爱情的结合,恐非易事吧?”
虽然有反对和争议,但征婚广告仍然市场良好,足见群众需求之迫切。
(《北京青年报》4.9 孔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