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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5年01月15日 星期四

    院士制度改革关键是“去利益化”

    《 文摘报 》( 2015年01月15日   06 版)

        两年一度的两院院士增选工作近日启动,年轻化、取消部门遴选、处级以上干部不得成为候选人等规定是此次增选的变化亮点。

        往深里想,既然院士是最高学术荣誉,那么一个人不管其身份如何,只要达到院士所要求的学术成果、学术贡献,应该都有资格参加评选。之所以有“处级以上干部不参选”的规定,真正的原因在于院士头衔有变异为学术特权的倾向。与发达国家科学院、工程院院士头衔仅是学术荣誉不同,我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在学术荣誉之上附加了诸多的经济和学术利益,当选院士,不但对院士本人来说是荣誉,更有实实在在的好处,与之对应,院士也就成为所在机构的“宝贝”。

        院士制度改革真正的要义在于,如果能剥离院士头衔所附加的各种利益,尤其是学术特权,当选院士只是拥有最高学术荣誉,在学术活动中和其他学者完全平等,那么,以什么身份当选、什么年龄当选、当选后退不退休,都不是问题。

        为此,还应该在新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学术去行政化、院士去利益化的改革。在学术去行政化方面,我国高校和科研机构,应该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和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取消高校和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而在院士去利益化方面,应该基于最高学术荣誉,从顶层设计对院士的评审、管理和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正是院士头衔利益化,导致对院士学术不端行为很难启动正常的学术调查程序。在利益因素的阻扰之下,国家设想中的院士退出和退休机制,也难顺利推进。

        (《中国教育报》1.9 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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