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尼·沃克来自伊拉克北部重镇摩苏尔。这个身材瘦长、喜爱跳高的伊拉克男子,对美国一直心存好感,对篮球运动情有独钟。
2003年春伊拉克战争打响后,身为卡车司机的他一心想为美国人工作,因为这样“可以赚好多钱”。美军开进摩苏尔后的几个星期里,他从一个军营到另一个军营,如愿以偿地成了美军的翻译。
沃克跟随美军执行的第一个任务是逮捕行动。在这次行动中,他帮美军顺利地逮捕了几名“恐怖分子”。不过,这些人和沃克一样,都是为美军工作的伊拉克人——他们打算打入基地组织内部,用“苦肉计”赢得基地组织的信任。
第二个任务是抓捕恐怖组织头目。沃克把房间号弄错了,只身一人走进了目标所在的房间。他急中生智,用谎言迷惑对方,趁其不备将其制服。沃克担心遇上对方的同伙,于是将他扔出窗外,丢给在楼下等候多时的美军。这次行动之后,美军意识到,沃克“不是那种会把事情搞成一团糟的翻译”。
不久,美军海豹突击队聘请沃克当翻译。4年中,他执行了至少1000次任务。“约翰尼·沃克”是他们给他取的代号,源于他爱喝的一种苏格兰威士忌。
在美军军营里,沃克的英语水平迅速提高,还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一次,沃克与一名线人交谈,发现对方目光闪烁。沃克建议海豹突击队停止向预定目标前进。后来发生的事证明,那名线人已经“反水”,欲将海豹突击队引入埋伏圈。
沃克收到过一个装着子弹的信封,信封里没有一个字,但沃克知道,自己收到了死亡威胁。一天清晨,沃克驱车到海豹突击队的营地上班。路上,他注意到一辆车跟了上来。他猛踩油门,试图甩掉这辆车,但对方跟得很紧。
突然,身后传来枪声。一颗子弹击中了沃克的车。沃克索性停下车,端起AK-47对着后面的车疯狂扫射。回忆起那天的遭遇,沃克心有余悸。他说:“有人要杀你,你就不能(跟他们)讲规则。”
2007年的一天,恐怖分子把别人的家当成了沃克的家展开报复,沃克决心到美国定居。在海豹突击队队员的帮助下,沃克在加利福尼亚州圣迭戈定居,找了一份文化咨询的工作。他决心“再也不回伊拉克”,但仍不愿公开自己的真实姓名,担心“那样会连累仍在伊拉克的亲戚”。
(《青年参考》2.27 张文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