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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4年01月28日 星期二

    超市抓“小偷” 勒索4200元“私了”

    《 文摘报 》( 2014年01月28日   03 版)

        1月2日晚,王女士和姐姐一起去江苏常熟某大型超市购物,在挑选了几个汽车坐垫之后,王女士和姐姐一时起了贪念,又拿了两个保温杯及几袋糖果悄悄放在随身挎包内,到了收银台更是故作镇定,只付了汽车坐垫的钱便离开。

        待二人来到超市的停车场准备驾车离去时,突然两名身穿工作服的超市员工把他们拦住了。两名员工指出,王女士及其姐姐拿了超市的东西没有付钱。

        正当王女士不知所措时,两名员工主动提出问她们是选择私了此事还是走正规程序,王女士和姐姐当时就慌了阵脚。在进一步交谈之后,王女士意识到原来所谓的私了便是出4500元现金买下自己盗窃的物品,超市便不再追究此事,而走正规程序就是报警然后依法处理。

        刚从老家外出打工没多久的王女士听到要报警吓傻了,她根本不知道报警后会有怎样的后果,且两名员工一个劲在旁边跟王女士说报警后会将她和姐姐都拘留了,连过年都不能出来。想到家中还有一个嗷嗷待哺的小女儿,王女士急得直哭。王女士姐姐见状,经过一番思想斗争,无奈选择私了,她们拿出银行卡准备刷卡付钱,这时两名员工却称必须是现金。

        最终,王女士的姐姐在ATM机上取出银行卡内仅有的4000元现金,王女士也将自己钱包内的现金拿出,凑齐了4200元交给两名超市员工。

        回家之后,王女士和姐姐冷静下来,觉得此事有蹊跷。商量之后,二人决定去派出所投案自首,同时举报那两名敲诈她们的超市员工。

        目前,超市员工李某某、孙某某因敲诈勒索罪被刑事拘留。而王氏姐妹因盗窃数额较小且主动投案自首,被处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市民:若在自己身上发生同王氏姐妹相似的遭遇,请一定通过正规、依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扬子晚报》1.19 王磊 朱晨 姚一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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