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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3年06月20日 星期四

    法律服务

    交通事故后可获得哪些赔偿

    《 文摘报 》( 2013年06月20日   03 版)

        我70岁了,老伴有病,要靠我照顾。去年年底,我出了交通事故,导致足跟骨裂,我没有住院,但需要请人照顾。现在肇事者只愿意负责我在医院的费用,其他啥都不管。请问,我还可获得哪些赔偿?

        【律师解答】: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1年,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在1年内起诉。应根据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管理部门调查的事发时的司机和实际车主作为起诉对象,也可以把对方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可依据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等证据,向被告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可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陪护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不能照顾老伴造成的费用,要求赔偿营养费的应该有医生诊断证明。可以先自己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或起诉后向法院申请鉴定。如果鉴定结果构成残疾,并且需要护理,那么还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护理费。

        (《法制周报》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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