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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3年06月20日 星期四

    子女争财产 老人面对“被迫诉讼”

    《 文摘报 》( 2013年06月20日   03 版)

        北京市昌平区法院调查显示,近两年来,一些子女为了争夺家庭财产,在老人不同意或不知道的情况下,以老人名义提起诉讼,这类案件侵害了老人的独立人格,也严重地伤害了老人的心。

        有些老人因担心子女不赡养自己,面对“被迫诉讼”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还有一些老人害怕受到子女的虐待只能任由子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因为这些现象大多发生在家里,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很难被外人发现。

        我国法律规定,子女要积极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赡养义务的履行不仅体现在物质上的赡养,更要注重精神赡养问题。精神赡养,不仅要求子女要多抽时间陪陪老人,同时也要学会尊重老人的独立人格。一些老人由于年事已高,丧失了独立的生活能力,日常生活都依赖于子女的照顾,但独立生活能力的丧失不意味着独立人格的丧失。作为子女,切不可利用老人对自己形成的依赖,为了争夺自己的利益,而绑架老人的意志,强迫老人提起诉讼。

        (《工人日报》6.15 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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