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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3年01月08日 星期二

    “捐精院士”因贪污获刑13年

    《 文摘报 》( 2013年01月08日   03 版)

        段振豪,1959年出生在湖南农村。作为家里读书最多的人,他考出了农村,还考到美国,后回到北京。2011年5月,段振豪被列入中科院2011年度的候选院士名单。曾任中国科学院地球深部重点实验室主任。

        2011年6月29日起,一个名为“感叹人生”的博客连续发博11篇,以图片和文字的形式指控他包二奶、养私生女、找小三和小四。帖子指出,段振豪包养二奶的费用来自科研经费。段振豪曾表示,这些帖子是他妻子发的,但内容失实,他已起诉离婚。

        段振豪称,只是捐精给对方生孩子,但捐精一说引发舆论关注。同年7月21日,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在其网站发布声明,称发现段振豪虚报冒领差旅费涉嫌贪污,中科院监察审计部门核实后已将其移送司法机关。

        检方起诉书显示,2002年至2011年7月间,段振豪担任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员、计算地球化学及其应用学科组组长,负责科研项目的立项申请、项目执行直至结题验收全过程。而他的秘书车春兰为学科组提供辅助性工作。

        检方提出了三起指控事实:二人于2002年至2011年7月间以报销科研经费为由,使用虚假的票据报销差旅费等共计124万余元,段振豪非法占有上述款项后给车春兰少量好处费;2011年5月,段振豪与他人签订虚假的网站开发合同,使用虚假的票据报销网站开发费,骗取科研经费5.85万元;车春兰于2003年至2010年间用假票据报销17.85万。

        法院认定,二人共同贪污124万元,段振豪单独贪污5.85万元,车春兰单独贪污17.85万元。2013年元旦前,北京一中院以贪污罪判处段振豪有期徒刑13年、车春兰有期徒刑10年。

        段振豪认为量刑过重,已提起上诉。

        (《新京报》2013.1.4 张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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