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河南农民工张海超认为自己患尘肺病,企业和医院拒绝向他出示体检报告,他选择开胸验肺,被确诊为尘肺病三期,获得61.5万元赔偿。医生说他只能再活7年,他说他活不过40岁,此后,他决心用余生来替人维权。三年来,张海超多次自费前往贵州、广东、四川、甘肃、浙江、福建,帮助病友一千多人,涉及案件一百多起,帮助一千多名尘肺病病友争取到400余万元赔偿金。
(《北京晚报》2012.12.31)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