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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01月05日 星期四

    省内异地高考 治标不治本

    《 文摘报 》( 2012年01月05日   02 版)

        “不需要奔波,不仅节省了很多宝贵时间复习迎考,而且避免了面临陌生环境的尴尬。”福建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高三学生小刘日前通过网络进行了2012年高考报名。

        小刘户籍在福建南平,父母在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打工,他自小随父母在开发区借读。按照以往,小刘必须回原籍高考,而福建省一项关于本省户籍考生可在省内异地市报名高考的政策出台后,他省了去舟车之苦。

        在2011年福建高考大军中,有342人成为“首吃螃蟹者”,他们户籍在福建省内A地,就读于省内B地,他们经申请直接在就读地参加了高考。

        据了解,这项新政出台源于2011年福建省“两会”的议案提案。2011年3月14日,省高招办正式作出了关于做好普通高考考生跨县(市、区)借考工作的通知。通知对“跨地借考”的高考生提出了3个条件:一是考生具有借考地二年以上(含二年)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二是考生父亲或母亲持有借考地的房产证或暂住证;三是考生父亲或母亲近两年在借考地有纳税或缴交社保的记录。

        据了解,我国高考分全国和各省(市、自治区)卷,大多数省份自主命题,省内招生通常是全省统一投档、录取,因此,省内“异地高考”操作难度并不大。省内异地高考,只是给省内考生一些方便,体现对考生的人文关怀,但治标不治本。

        专家指出,其实在数量上,跨省考生的群体远大于省内跨市考生。虽然社会对跨省高考的关注度很高,却一直未能解决,是因为存在诸多障碍,其涉及的除了教育公平的问题,还与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教育资源、文化基础、就业流向、地方投入等多方面相关。

        (《工人日报》2011.12.30 李法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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