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近日决定,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按照计划,中央财政按照每名学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试点地区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一项调查显示:在100个农村孩子中,有12个生长迟缓,平均身高低于同龄城市孩子6至15厘米。可以说,营养不良是导致发展中国家持续贫困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保证儿童营养和青少年健康发育成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在许多国家,“儿童餐”已经成为政府向国民提供的一个公共物品。实际上,在提高儿童营养方面投入资金,可以大大节省因营养不良而导致疾病所花费的医疗费用。
如果说一个国家“有什么样的青年,就有什么样的未来”,那么,同理,一个国家有什么样的儿童,就有什么样的青年。因此,启动实施这样一个计划意义重大,期待有更多地区的儿童和学生能被纳入这项计划中来。
(《光明日报》10.28)